刘永禄吃了两口甜点就在那闭目养神,养着养着他就睡着了,没办法,昨天晚上又对着蛤蟆溜了一晚上活儿,他困啊。
见他睡着,躲在吧台后的几个服务员和阴沉着脸的老板开始了小声议论。
“这孩子……是那个恶魔之子吧。”
“嘘,小声点,六根手指的左手,我之前在丽萨的店里见过他。”
“那这个倒霉蛋是谁?我怎么从来没见过他。”
“哼,一看就是不开眼的外乡杂种,死到临头了还不知道。”
“没人提醒过他吗?”
“我萨曼萨嬷嬷说,恶魔之子有种奇怪的魔力,会让领养人对他产生不知名的好感,无法拒绝他。”
“真的?那我们……不是也死定了?”
“不会,听说他只会对自己的领养人下手,而且死法五花八门,但都让人不寒而栗。”
“你们说,这个家伙会怎么死?”
“谁知道,最好能把恶魔之子领出镇子再死,让他别再回来。”
刘永禄靠在椅子上迷瞪(浅睡)了十几分钟才悠悠转醒,擦擦了嘴角的口水,正看见吧台后面老板阴沉怨毒的目光。
嘛意思?这么看着我,这是有歹意啊。刘永禄下意识赶紧捂了捂口袋,钱包还在。
钱包没丢,他更感觉莫名其妙,你看我?那我也看你。
刘永禄努力摆出一个最凶狠的表情看向老板,手上还做了一个电影里学来的抹脖子动作。
老板吓得一缩脖,这人感觉和以前的领养人有点不一样啊,难道和恶魔之子是一伙的?
坐在那龇牙咧嘴了半天,刘永禄感觉膀胱有点涨,起身要去上厕所,酒吧的厕所不大,门口装了一个两边都能推开的弹簧推门。
刘永禄刚睡醒脑子还有点懵,没注意刚巧也有一个人从门内出来。
俩人谁都没看到谁,刘永禄大跨步往里走,一脚正踩到对方脚面上,艾克赛尔的街道本就泥泞,他这一脚直接给对方的鳄鱼皮皮鞋上踩出一个黑漆漆的大鞋印。
“小杂种,你妈把你从肚子掏出来的时候忘了扯出眼睛吗。”对方恶狠狠地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