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多再有两个月,赶在大雪落下来之前,就能将他们给收拾了,赵琚心里就无比畅快。
秦地之人悍勇,不仅有一块沃土,还靠近西域。虽然粮食这块儿,比不上蜀中天府之土,但商路发达。
朝廷拿到手后,只要稍作经营,每年光是商税的收益,至少就有上百万两。
且秦王在藩王里头,实力强大。收拾了他,然后携大胜之势,再削藩处理别的藩王,会容易很多。
他登基这几年,一直隐忍不发,小本本上记着的名字,虽然有增有减,但厚度越来越大。
这次事情过后,大约能少上一半。前头几代皇帝都没能做好的事情,在他手里得了圆满,谁能再说他得位不正?
季寒苏看赵琚这死样,就知道他此刻心里,一定格外激动,应该就只比夺位成功,顺利登基,所有人都拜倒在他脚下那天少点。
“皇上花了这么多心思,终于等到功成之日,您之前说要将鞑靼王的那柄金刀,送给我做安神之用,这话可还算数?”
赵琚道,“当然算数,那把金刀是鞑靼王的爱物,传闻锋利无比,能吹毛断发。”
“世人都说鞑靼王带着它,数次逢凶化吉,绝地求生。所以这刀怀有莫大的气运,能福及主人。”
“不过朕但觉得都是世人以讹传讹,道听途说来的鬼话。”
“黄金又不是什么坚硬的东西,即便打造成兵器也就是摆着好看,怎么可能比百炼钢还硬?”
“难得你喜欢,就让内府弄块金丝楠的阴沉木,给你打个刀架子摆在书房。或者让钦天监算了位置,悬在房梁上,都由你的心意。”
季寒苏道,“还是打个架子,放在书房好些。悬在梁上万一没放稳,落下来砸到人可怎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