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到什么写什么?
那岂不是要把阳县的经历全都写进去?
比如那些人的支支吾吾,比如县宣传部门的威胁和警告。
李二宝有些意外:“这样你不就把阳县县府给得罪了。”
“我写的有假吗?如果我实事求是地发文章,却得罪了县府,那问题就是县府,不是我的。”白兰淡淡说道。
李二宝愣了一下,寻思着这事找白兰,还真是找对了。
换做其他人,在阳县的这番经历后,绝对会主动放弃,以免引火烧身。
就算不放弃,这篇文章也很难正常发表出去。
可白兰不一样,她的身份摆在那,身后还站着市宣传部门的主管。
她如果执意要发这篇文章,陶光华也阻止不了。
至于发布之后县里怎么善后,那就是后面的事了。
最起码,文章是可以发出去。
“但问题是即便你能把文章发出去,县府一样可以隐瞒这件事,甚至是掩盖证据,让案件没有翻案的希望,甚至直接把案子打死,不给你任何机会。”陈敏说道。
李二宝点头:“得先处理事情,再用这篇文章完成收尾,只发文章的话,只会给县里提前点醒,告诉他们该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