匈奴也怕死。
他们的骑兵很厉害,他们的铁浮屠或许是当世最强的骑兵。
但能够击溃他们的办法不是没有。
斩他们的马脚,便能击败他们。
骑马先射马,擒贼先擒王!
大军入城后,分成十个队伍,在街道纵横。
他们的武器早就更慌,就连身上的盔甲,马身上的披甲,都更加的请便,防护力更加强劲。
他们在荣京城内,肆意的撒谎,将大火带到了皇宫之下。
他们丢掉了所有的道德约束,手中钢枪,斩马刀,成了收割性命的利器。
他们就像是地狱来的阿修罗,在这一刻,在匈奴人心中留下了难以磨灭的伤痕。
“退,快往后退,他们已经把路给封死了,过不去了。”
“前面的路也被大火给封了。”
金壶带着胭脂,想要冲出去,大量的骑兵顶在前面,可最终被杀退!
疑惑这说,是敌军来的太快,杀的他们溃不成军。
“你带一堆人,去东边,其余人跟我走北边,吸引他们的注意力!”胭脂此时已经穿上了甲胄,从马车上下来,骑上了自己胭脂马。
“公主,我......”
“听本公主的,如此还有希望,要不然,我们必然会被困死在这里。”
胭脂深吸口气,“然后,一部分人进入皇城内,紧闭大门,让他们以为我们在城内,转移他们的视线。”
金壶一咬牙,“听公主命令。”
这一批人,都是真正的匈奴精锐,足有三万人。
一万人跟着金壶杀去了东边,剩下的一万五千人,护送胭脂朝北城门而去。
其他人则是躲进皇城,误导他们。
胭脂强迫自己冷静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