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位大人物突访村支书家,这让董友明忙活起来,亲自去鸡笼子里抓了一只“咯咯”叫的大红公鸡,拿起菜刀就将它推到了“午门”。
曾家辉听到鸡叫的时候,赶过去阻拦为时已晚。
大公鸡已经被董支书削首示众,董友明让老婆小简赶紧炖了招待贵客。
“董支书,我们这群不速之客不请自来,已经是麻烦你了,随便弄点家常便饭就好,不要费事!不然我们可吃不下去……”
曾家辉是真不想搞什么特殊化,即使是陪宴司长,也不用。大鱼大肉,对官员来讲没什么吸引力,搞点野菜,抓只野鸡,那还差不多。
土鸡也没竞争力的。
曾家辉看着跟过来看情况的宴司长,见他一副无胃口的表情,知道他与自己的想法大致相同,不由摇头:这只大红公鸡死得冤了!
董友明一边洗手,一边憨憨地笑,“曾市长,现在生活条件好了,天天宰鸡吃都莫得问题,家常便饭!”
“你天天宰鸡吃?”
曾家辉笑了笑,摇头道:“你手法不行啊,一看就是没杀过鸡的人。”
“嘿嘿!”
董友明有些不好意思起来,刚才一刀就让鸡脑袋搬了家,倒是干净利落,可那手法确实不咋地!他平时在家吃鸡,哪会让自己亲自动手。今天为了抓紧时间,也是积极表现,才亲自当了一回刽子手,可他一时也学不来那一“杀鸡式”,只能按自己的笨办法,削了鸡脖子。
“好了,其他的就别麻烦了!”曾家辉说完,招呼宴司长等人又去了阳台。
其他的?
董支书不明白市长怎么知道还有其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