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协商,开发商再次让步,提供了拆迁红线内同样大小的临街门面与二层,这是原来拆迁方案中没有、专门按梅佳要求提供的。同时针对梅佳在三次协商中提出的要求,提供72万元的赔偿;但梅佳需要支付的,是新房与旧房之间大约70万元左右的差价。也就是说,梅佳可以不用掏钱,就拿到新的临街营业房。
开发商还说,“我们特地为她的要求调整了设计,将来她可以把自己的门面独立出来。这都表明了我们的诚意,其实这已经让其他拆迁户心态不平衡了,可谈判还是没能成功。”
“这两年里我把大部分时间都给她了。”开发商方面负责搬迁工作的项目总理自嘲说,“从公司老总到普通工作人员都跟她谈过了。媒体把她看成是弱势群体,但我觉得我们才像弱势群体。”
当梅佳听说王伟自称弱势群体时,指着大坑一口气说出5个成语:“他是弱势群体?弱势群体能像强盗一样把我的房子挖成这样?他说这样的话是信口雌黄,信口开河,出尔反尔,言而无信,一派胡言。”
应不应拆?敢不敢拆?
政府大力宣传物权法将使得人们“安居乐业”,房产这一多数中国人一辈子积攒的最大财富得以传给后代。但房与地产权分离的政策可能给“恒产”增加变数。物权法五审时,全国人大提出:“你可以买房子,但是房子下面的土地不属于你。”从理论上说,中国的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城镇土地归国家所有。物权法里也如此规定,对于城市房屋所有者而言,他们拥有的只是土地使用权。
不过,“最牛钉子户”事件的浮现,还是让它的支持者们把目光和希望集中在这部新颁布尚未施行的法律上,在实践中它能起到多大作用?它能不能经得起司法和民意的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