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脚踩在墙壁上,整个人倒翻过来,闪开开抢的两个警察,枪托分别砸在他们没来得及穿头盔的脑袋上。
“我知道,你有着不为人知的可怕过去,而你救了我,照顾我,关心我,容忍我,我没法再奢求什么。”
再次连踩墙壁,在空中360度的翻身,手中的枪一刻也不停,子弹连续甩出。
“我只想告诉,我爱你,我真的爱你,我知道我的感情,我不会隐瞒,也没有错觉,我爱你,玛蒂尔达。”
警察惨叫着倒在了地上,而两把伯莱塔的子弹也已经射光,在最后两名警察开枪的瞬间,他往地上一缩,闪电般的滑到他们面前,单手撑地飞起两脚正中目标。
扑通,随着最后两名警察倒地,张皓轩终于停了下来。面对走廊上至少20具尸体,暂时松懈下来的他,扶住墙壁喘息了两口气。
等恢复了些体力,他随即往走廊深处走去,没有更多的时间了,一想到那张便签,他心中的那团火就烧得更加厉害。
一声大吼,一个壮实的光头男人在他经过时从里间撞了出来,一把将他牢牢抱住,推到墙壁上再一头撞在他头上。跟着又连续在他肋下重重打了好几拳,最后按住他的脑袋,狠狠砸在了墙壁上。
“哈哈,该死的混蛋,这下你完蛋了!”壮汉松开手哈哈大笑起来,这几拳又快又狠,再加上最后那一下,就算没死也会因为脑震荡昏过去。
然而,才笑了两声就停住了,因为张皓轩毫发无损的转过了脑袋——也不完全是毫发无伤,额头和嘴角多少还是有一丝血迹淌下,但是脸上一丝表情都没有,仿佛机器人一般。
壮汉大吃一惊,还要继续,却已经来不及了,张皓轩已经闪电般一拳狠狠打在了他的心口,背脊顿时弓了起来,眼睛也要鼓出来了。
张皓轩又是一声爆喝,右手狠狠一拳砸在了他的脸上,壮汉整个人都飞了出去,血花四溅,摔在地上再也动弹不得,这一拳的力量之大,至少将他的下巴砸下来了。
“和布鲁斯·韦恩的拳头比起来,”用大拇指擦了下嘴角的血迹,张皓轩依然是一副淡漠的表情,“连蚊子咬都不如。”
话虽如此,他还是在重新装弹夹时,咬着牙嘶了一口凉气。
然后,看了一眼地上已经没气的,应该是斯坦福的人的光头壮汉,张皓轩抓住他的后颈,拖着往目标方向走去,来到门口,先是一脚咣当踹开,接着将尸体扔了进去。
里面顿时枪声大作,好几秒后才响起一声惊呼:“停下,不是……”
张皓轩没有给他说完的机会,纵身一跃,翻进房间,看都不看的连连举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