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布莱恩;马丁(1 / 4)

贩罪 三天两觉 4705 字 3个月前

尼采曾说过——与野兽搏斗的人要谨防自己因此而变成野兽。如果你长时间凝望深渊,那么深渊也会凝视着你。

仇恨可以改变一个人,有时,甚至会让你变成自己所仇恨的那种人。

元帅很清楚这点,但他并不在乎,即使是令人厌恶的改变也比随波逐流要强。

关于他的故事,并不怎么令人愉快,说是逆十字当中最为悲惨的也不为过。

在人生的前三十五年,伴随元帅的名字是布莱恩.马丁。马丁小时候,他的家境很一般,虽不至于挨饿,但也谈不上富裕。他考入了大学,却没有去念。像这种穷学生因为经济拮据而自动放弃录取机会的事情,世界上多得是,再说他的成绩也并不能算拔尖,没人会在乎。

那年,马丁十九岁,他的理想和大多数年轻人一样,希望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有朝一日变得像那些贵族和王族一样,有房有车有存款,将祸害失足女青年作为一份崇高的事业,一直从事到退休年龄为止。

但现实是很残酷的,有些人什么都不用做,还不到十九岁就已经实现了马丁的理想,另一些人努力到了四十九岁,住进了二手房,开上了二手车,存款没有贷款倒是不少,而娶的媳妇儿年轻时是个被祸害过的失足女青年。

总之,马丁走出校园后,就去找了份活儿干,工作很辛苦。薪酬很低,社会地位也很低,至于前途……他每次闭上眼睛都能看见自己的前途。

马丁工作的单位是一家玩具厂,从那儿的前大门走进去。看到的不是厂房,而是个半免费性质的博物馆。实物玩具作为一种夕阳产业,靠着物质文化遗产一般的鸡肋定位被保留了下来。要知道,这年头的小孩儿,话还没学利索就会玩儿平板电脑了,谁还玩那些塑料的东西?所以玩具厂自己都几乎不造传统玩具,因为根本没有需求。

饶是如此,玩具厂依然是有盈利的。因为仍有一种玩具卖得出去,那就是手办。这东西价格不菲,面向青少年和成rén市场,利润相当丰厚。只是牵涉到一个版权问题。必须得到漫画公司的授权才能生产,且严格限量。这条利益链最后的分配形式就好比……一块大蛋糕,漫画公司忙里忙外一番,过来把蛋糕的部份吃光了;奶油则给了“有关部门”当孝敬,虽然他们基本上什么都没干。但谁让他们有权力让你什么都干不了呢;原作者只分到了蛋糕上的一颗樱桃,不过他只是一个人,所以胃口不大,忍了。谁知道这樱桃还没搁进嘴里。有关部门又跑过来咬了口,随后再吐给原作者。告诉他,这叫上税。当这场好戏在上演的时候。出工出力最多的玩具厂,正在一边嚼蜡烛玩儿。

工作了四年以后,马丁变得现实了很多,他开始意识到自己曾经的理想很幼稚,而且以目前状况来看,是永远不可能实现的。原本他的人生也就如此了,平平淡淡,别惹上什么是非,混个温饱总不成问题。偏偏就在他二十三岁这年,发生了一件事。

某天,马丁走在街上,一个似曾相识的声音响起:“嘿!布莱恩!”马丁回头看去,一眼就认出了那是坎贝尔。坎贝尔小学时就是马丁的同学,两人一直是同班,高中时坎贝尔去了其他城市的学校,两人的联系便逐渐中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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