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兵之道,变化万千。
但闪电战这种东西,一直都是亘古不变的好用。
自古有言兵贵神速。
只要马快刀利,自然万事皆可取得。
不要等待什么时机,最好的时机就是今夜!就是现在!
夜里粮仓走水,大部分的北朔军将士都被惊醒了,但安心霖点了千余轻骑,多的不要。
劫营讲究的就是一个来去如风,北狄那样的歩卒肯定是不要的,甚至北朔铁骑安心霖也只带了千人精锐,轻装疾行。
唯一带的半个北狄人,只有折纸大王的纸片人分身。
哪怕是分身也是九成混血种的分身,在这种精锐战之中是最有用的。
“你居然在今夜就开始劫营,的确是神来之笔。”
折纸大王的惊异不是作假,连她这种草包都知道这操作的牛逼。
“董白那厮安排内奸烧我粮草,绝对不会想到我今夜会去劫营抢夺天子吧。”
“甚至连这小小的动静,大概都会被认为是救火。”
“我倒要看看我率军亲至西凉军营,她会用什么表情看我?”
“我觉得肯定是震惊的。”折纸大王骑着快马慢条斯理的说道:“毕竟董白大概率是不会知道的!”
“哈哈哈!”
有些破损的白色的机甲低矮的飞行着,与之相伴的,还有北朔军里最精锐的将士,最轻的甲,最快的马,最利的刀!
“敌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