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越接过银条子,有些新鲜,他相信林山的信誉,因此也没有去验证重量,直接收下然后道:“恩公,那些虎骨你怎么带走呢,不如让我陪你走一趟,如今外头兵荒马乱的,你一个人上路,恐怕不太安全。”
这个时代,很多人一辈子的行动轨迹最远也就去过镇上,出远门不是一件惬意的事情,相反很危险。
郑越是一个猎人,但他出远门的时候,也必须三五成群壮胆。
通过郑越的讲述,林山知道此刻的吴国并不平静,朝纲混乱,民间起义军繁多,还有打家劫舍的强人比比皆是。
“无妨,郑大哥,给我找个独轮车行吗?”
这些虎骨有些分量,林山一个人背出去得来往好几趟,所以林山打算直接放在独轮车上边推出去。
这点小事,郑越立刻就给林山办好了。
钱货两清后,林山推着独轮车来到无人之处,然后将虎骨放进了物品栏里边,随后回到现实世界,给张志打去了一个电话。
张志很快到来,看到两副虎骨之后惊讶不已。
“真有你的,阿山。”
张志找来了两个大箱子,将虎骨装了进去,然后搬到张志的商务车上,上车前,张志道:“好了,我现在就帮你去找买家,还有啊,你现在也有钱了,没孩子要养,对自己好点吧。”
说完,指了指林山的衣服。
林山低头一看,他身上穿着的这棉服是三年前商场打折的时候买的,裤子穿了四年,阿迪达斯的鞋子已经有些开胶。
林山呵呵一笑,摸摸头道:“也是,一会去一趟商场,给老妈薇薇也买些衣服。”
告别张志,林山驱车来到附近的万大广场。
到账的一百三十万,林山取了三十万放在医院账户上,当做后续治疗费用,眼下还有一百万,说不上多富有,可买些衣服绰绰有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