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是学习了十天,实际上他可以说是学习了二十天。
因为这边身体撑不住要休息时,漫威世界那边的本体又接上了。
学习魔法最重要的是天赋,其次是勤奋,他的天赋不够,那就勤奋来凑。
本体在实验基地,除了训练外就没有其它什么事了,空余的时间不少,他大可以找一根和魔杖差不多的棍子比划着练习手感。
通过不断的练习和感悟,来加快对于魔咒的学习。
只要注意躲避或者背对着监控,不要被发现就好,就算被发现也没什么,反正这个世界也没人知道他在干什么。
以后一旦本体自由了,那么他学习魔法的速度还会更快,因为他相当于拥有别人两倍的时间在学习和研究魔法。
实际上,如果不算是作弊,十天就能学会一个魔咒,在巫师中也算是天才了。
要知道大部分小巫师一年下来,其实也掌握不了多少魔法,差的甚至只能掌握几个。
“接下来就是不停的练习手势施法,直到手势施法成功,就可以考虑下一个魔咒了。”
连续实验了几次,确定已经完全掌握了开锁咒,乔治立马丢开魔杖,开始按照《手势施法指南》的教导,来进行开锁咒的练习。
又过了八天后,通过本体和分身不间断的练习,他总算不用魔杖,也可以成功释放出开锁咒了。
只不过相比于魔杖一两秒就可以释放出开锁咒,用手势代替魔杖施法,基本要差不多七八秒的时间,就算熟练了,估计也要五六秒。
这要是两个巫师决斗,五六秒都够对方巫师用魔杖释放三四个攻击魔法了。
也难怪这种施法方式会被淘汰。
“八月二十一号,今天是洛哈特在丽痕书店签名售书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