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 17:Mistland 雾龙牙岛(1 / 4)

与池中女尸目光交错之际,我只感到眼冒金星,犹如后脑勺被人甩了下闷棍,一下子陷入黑暗,再也感觉不到肢体的存在。

“不好,中道了!如果我倒下,那么下一个就该轮到dixie了!”我在心中暗暗悲叹,想要做出补救却还是迟了。过去我只知暗世界那帮怪人擅长施展这类妖法,岂料,一具泡在泥浆里的女尸也能造成那么大的破坏力,实在是叹为观止。

不过,那当真是具死尸吗?抑或者作为旗镜师,她是不朽不灭的?说得再通透些,难道自打1972年以来,她仅仅只是被陷在阵法中脱不开身,而实际却从未真正死去?

正这般胡思乱想着,眼前开始变得明晰,犹如一个人刚从打盹状态下回过神来。与我对眼的,仍是一双大眼,但那不是女尸的,而是尊木雕。张牙舞爪的邪神像,看外形像是佛陀,却生满蝮蛇般纤细的胳臂,挥舞着从不曾见过的兵器。

这算是什么鬼地方?瀑布公寓难道不是最后一个噩梦?还有更多未知的魔魇吗?

很快,我发现自己脚下在微微颤动,爬起身舒展筋骨时,我注意到正对着一扇舷窗,室外下着瓢泼大雨。此刻的我,置身在一艘颠簸的邮轮客房内,耳边传来遥远的雷声。

“这就是dixie所说的沉闷打雷?”我蹙紧剑眉,在屋内左右踱步,自言自语道:“它与时常耳闻的敲铁皮鼓差距太大,前者是有规律的,后者时有时无,理应不是同种杂音。”

很快,我意识到待在这间屋里什么都干不了,索性踱出门看看四周光景,先将自己在哪这点搞清楚。既然我在船上,那么迪姐也肯定在附近,我得找寻她核对才行。

“得立即见到迪姐,赶在她出事之前。”我沉吟一声推开门。刚走出几米,不仅为自己可笑行径而止步。嘴里说的好听,什么担心她的安危,我是进入幻日救她出去的骁鸷。可现实是她的自我保护意识更强,在前几个魔魇里不止一次斩杀过我,当真需要他人保护么?

不,比起迪姐本身,我觉得更依赖身边有她,而且也相处惯了。说句实话,尽管她美貌如花,但我从不曾心起邪念。一路走来,我总能联想起林锐和他那位不知来历的干妈勿忘我,现如今我也有同样端得上台面的干妈,顿觉心理平衡了。虽然krys和小樱桃都无比讨厌她,但我认为dixie是诚挚的,是善良的。她也许会对其他人爱搭不理,摆起臭架子,但在她眼中,我是与那个表弟丘克年岁相仿的孩子,并承载着一段失落的回忆。

因此,她自带一种老妈的气质,而且能静下心倾听我所有的苦难。彼此凝视沉默时,那种目光是独有的。猛然间,我理解了之前为何会对她产生各种突发情绪,其实就像迪姐说的,一切被提前了。未发生的种种,已植根在更早时段里,所以我才会奋不顾身去闯幻日。

我仅仅只是希望,无妄之灾过去后,她仍能以这种常态待我,而不要被女兵毒舌说中,为人处世全是公关才好。

走过最后一道舷门,我终于来到了雨幕之下,果然,此刻的我正身处邮轮甲板。海天一色,眼前满是黑压压的乌云和墨汁般的波涛,地平线之外,隐约有座岛,犹如海市蜃楼般飘渺。耳边传来汽笛声,高亢的男中音开始广播,我这才听清,脚下邮轮名叫奇美拉号,它的目的地,便是这座被称作龙石牙的海礁,再过一小时,船将要泊岸。

可我为何会无端出现在船上?梦魇要将我引向何方?身边的闲人开始多了起来,他们打着伞站在雨中评头论足,其中不乏有法国佬,从杂乱的对话中,我方才明白自己此刻在意大利附近海域,这一整船的人,是被邀请上岛参加一场高规格的夜宴。

望着眼前这些身着礼服的男女,我无法辨析具体时代,只能从女人们脸上的化妆来揣测。但见没有一人抹着啫喱唇彩,也没有穿孔带环的,并且手中提着的皮包都很大,缝纫痕迹暴露在外,显然并非当代。而你非要说是上半世纪,却也不太像,因为男人们抽的烟都是带烟嘴的,而且还有人拿着尼康相机在拍照。

很快,我注意到自己也穿戴着夜宴礼服,与四周人群装束一致,瞬间理不清自己究竟是谁。要想解释这个问题,却十分容易,只需问五米外一个补妆的贵妇借用首饰镜子,一照便能见分晓。想着我开始向她靠近,并沿途对四周的包头男人们颔首微笑,竭力压制心中慌乱。想我一个loser,竟站在一群公子哥贵妇之中,实在显得既自卑又格格不入。

恰在此时,背后传来呼唤,扭头去看,却是个从未见过的黑发女子矗立在跟前。

此人身高约莫1米7,乌黑长发,人生得十分惊艳,却不是我所喜欢的类型。

这是谁?难道她是dixie幻化的?这不可能,在前几个魔魇里,不论我俩的身份如何在变,目视所见都是对方,这一点错不了。然而,这个陌生女子又是何方神圣?

不过冲她挂在脸上的神情,似乎也不太确定认识我,而是在辨别。久而久之她回过神来,冲我一伸手,笑道:“咱俩是同一所俱乐部的,你忘了?我没想到,但怎么来的会是你呢?”

“好吧,看来我令你很失望。”我耸耸肩,与她象征性地握了握手,自嘲道。

“不,只是我没料到会等来的是你,怎会失望呢?对了,难怪你认不出我来。”女人愣了愣,举起自己棕色皮包抬到肩头,说:“我临时染了发,过去是这个颜色,记起来了没有?”

被她这么一提,我的脑海中闪电般掠过一些画面,某个黎明前的山上石阶,玫瑰色的暖光照在背后古老建筑上,眼前这个人和我边喝酒边讨论自己对时间的理解。是的,我理应记得她,但产生回忆的不是真正的我,而是我所披挂的这具皮囊,这个礼服男子。

“虽然陌生,但我很庆幸伴我同行的是你。你新来不久,极少参加活动,你我只见过几次,却彼此交谈得比谁都多。”女人示意我别站在雨中,跟她回船舱,一边掏出手帕为我擦拭水珠,一边滔滔不绝谈论着我俩的偶遇。我却不怎么在听,见她皮包里斜插着一本时尚杂志,便信手取过。展开一看,注意到左上角的年份,1974年3月。

女人见我正在翻看,便知趣地站立一旁,杂志刊登了一则消息,英国与中国外交关系升为大使级。看来年代终于被确定了,多么悠远啊!那时我还没出生呢。四周这些人,现如今可能都七老八十了,而眼前的这个她,是否仍健在也还是个问题。

“我差点忘了最重要的事。”她忽然像想起了什么,使劲掏着皮包。不久后擎着两个信封,提给我其中一份,说:“没有邀请函,你我是上不了雾龙牙岛的,从哪来还得被送回哪去。出来找你,我就是想给你这个。”

“嗯嗯,幸亏你及时认出了我。”我接过信封,揣入怀中,转身往吧台走去,打算要杯果酒,坐下细细阅读,了解下我还未出生前的琐事,以此打发剩余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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