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会到周乔的意思,周达立即和周正丢下手里的东西,往远处走去。
哪知道两人才刚离开,一个穿着风衣系着围脖风度翩的男人就走到了摊位面前。
周乔正蹲在地上收拾东西,看到一双崭新的皮鞋停下,顿时喜出望外。
皮鞋这么干净,擦得这么光亮。
不用问,一定是有钱人啊!
可是当她激动站起身来的时候,却一下子愣住了,眼前人,竟是许久未见的林志杰,周乔回想着《野鸭鲜》的剧情,这林志杰也是当时喜欢原身的,他的出身相对来说比较好。
“怎么是你?”
看到久违的周乔,林志杰也淡淡笑了:“是我很意外吗?你在这里做什么,卖棉袄?”
藏蓝色的棉袄穿在他的身上,瞬间变得时髦了很多。
就连周乔都露出了几分惊艳的神色,心里感叹,她终于明白后世的那些服装设计师为什么要找模特了。
同样一套衣服,穿在普通人身上和穿在男模身上就是不一样啊。
“很不错。”
林志杰本来只是想支持一下周乔的生意,顺便借机跟她多聊几句,没想到真的穿上身竟然很喜欢。
布料并不高级,只是普通的粗布,但因为颜色渲染得好,并不会让人感觉到乡土,皮肤白的人穿了,甚至会被衬得更白净。
冷风袭来,竟全被挡在了棉袄之外,一丝都没有透进去。
更难得的是,这么厚的一件棉袄竟然不沉,甚至比那些只有一半厚度的棉袄还要显得轻盈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