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金发想了想说道:“也就是今年初吧,这小子忒阴损,谁在背后骂他,他都知道,还爱打小报告。三爷为了他,这一阵子都跟好几个老兄弟闹掰了。”
“他现在做什么营生,还唱戏吗?”
“早就不唱了,那小子也就是屁股白净,唱戏的本事一般般,倒嗓之后没养过来,就没人再捧他了。三爷把青西街的那个铺子交给他打理,也没见他赚几个子儿……”
“店里卖什么?”
“玻璃杯子,陶瓷瓦罐,零零碎碎乱七八糟,都是小娘们喜欢的那些玩意儿。”
感受到手指上的力道,刘金发连忙补充道:“还有明器!主要是沁玉!”
明器,也就是冥器,指的是从地底下挖出来的古董。
要是真的也就罢了,刘金发根本没意识到自己刚才说漏了嘴,那明器还是丁三爷自己做的。
古代人喜欢用玉器陪葬,显贵人家更是从上到下都要用玉器封口。这种出土的玉器几乎都会带上腐蚀变色的痕迹,也叫做沁色。久而久之,沁色也就逐渐变成了鉴别古玉的一种标志。
有需求就会有市场,于是又有人将新玉藏在动物的尸体腹内,埋入地下做旧形成沁色。
隔个三五年再挖出来,处理一下流入古玩市场,专门糊弄新入行的傻子。
丁三爷交给小白梨的就是这档子生意。
其实他做什么生意都不重要,这会儿肯定已经戴上银手镯了。
王云霄更关心其他方面的问题。
“这个小白梨是怎么认识我的?他想找我做什么?”
“这我真不知道……哎呀别别别!哥!哥你听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