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下一个目标(3 / 4)

策马中世纪 二两白糖 3846 字 2个月前

“你好,福莱德。”

“马蒂把这个项坠也给你了吗?”福莱德看着陈俊手中的水晶项坠说道,陈俊有点尴尬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是。”

“她很爱你。”福莱德定定的看着女儿的坟头,“那个项坠是卡尔家族传承数百年的东西,希望您能好好爱惜。”

“当然。”陈俊连忙回答,而福莱德没再说什么转过身离开了,似乎只是为了和陈俊说这一句话而已。

几天后的清晨,在城堡中一队马车整装待发,陈俊身上穿着黑色的盔甲骑在马上,他的身边是一队五十人的长枪队,这些长枪队员们身穿皮甲或者锁甲挺胸收腹精神十足,他们将长枪抗在肩上排着整齐的队伍,在队伍的前面一人打着陈俊的旗帜。

这面三角旗帜是由陈俊亲自设计的,中间为白色,上下两端是黑色,白底之上是一只正面黑色的雄鹰,看上去非常威武。只有陈俊知道这就是德意志帝国的帝国之鹰,当然现在陈俊不敢叫帝国之鹰,只能折中一下称呼为勇士雄鹰旗帜。

“军士踏步走。”马格一声令下长枪方阵动了起来,在左侧前方一名鼓手有力而有节奏的敲着鼓,伴随着鼓声方阵士兵们踏着节奏前进了起来,在方阵的中央还有五名弓弩手为方阵提供远程打击。

“可惜,骑兵太少。”陈俊看着自己一手训练的方阵感叹道,只有步骑远程结合起来,才能称之为完美战阵。

马队紧跟在后面,马车上放着要出售的战利品,还有提供给士兵们的食物和水,食物中除了平常吃的一些水果外,还有陈俊专门制作的熏肉,这些熏肉是用木板拼凑成一个密闭空间,然后将松枝放在下面用火熏出来的。

这种方法是陈俊从自己家楼下的四川人那里学到的,当时那些四川人做好熏肉的时候,馋的整栋楼的人抢着买。这些熏肉不但味道美,而且容易保存不易腐烂,在行军过程中是必不可少的物品。

当士兵们吃过一次这种熏肉后,让陈俊没想到的是士兵们纷纷表示对自己绝对忠心,这些人参军打仗也只是为了填饱肚子,而现在不但能吃饱肚子还吃的比贵族还好,鬼才不愿意为这么慷慨的爵爷服务。

高昂的士气使他们不管面对什么样的训练都咬紧牙关撑住,很快新兵们便融入到马格他们的团队中了,搞得陈俊最近都在研究起食谱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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