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公主赠衣(2 / 4)

大汉有活爹 长夜天高 3814 字 2个月前

而路博德这种就不同了,本身就是认字的良家子,如今已经学习的非常精深了。

霍去病反正钱多,所以派遣先遣部队先到路上去收集学习材料,然后往回送。

万万没想到,送回去的学习材料,居然是《阿房宫赋》。

霍去病一脸狐疑:“你说这是谁写的?”

赵破虏:“侯爷,这是二公子写的,我专门打听过,前面城里的学究说这是霍骠骑的弟弟太子舍人霍海写的。”

“太子舍人?”霍去病狐疑,自己二弟这文化水平,陪太子读书?陪太子斗鸡还有可能。

看完阿房宫赋,霍去病更疑惑了。

虽然霍去病不喜欢学兵书,但不代表他不看书。

被刘彻养大的霍去病那也是看过很多文学巨作的,《阿房宫赋》什么档次什么段位?这难不成是司马相如代笔的?

霍去病地铁手机老人脸……大漠、竹简、嫌弃脸/jpg:“司马相如老糊涂了?”

全军又前进了几日,赵破虏再去收集竹简,发现那座小城里,读书人全都在读《洛神赋》。

“上次你说是霍海写的,这次这个也是霍海写的?”

赵破虏:“千真万确啊侯爷!你信我啊侯爷!”

霍去病嘴角上翘:“你放屁!”嘴上说放屁,其实信了。

《洛神赋》太特殊了,它不是华丽,也不是文学造诣有多高,它也不是赋写的结构有多精妙。

他是遣词造句突破了时代!

当世,如果有感情要抒发,很少有人能把一句话写的漂亮。

高祖刘邦写的‘安得猛士兮守四方’已经是牛哔之中的牛哔了,高祖这几句居然押韵的同时,格律读起来还有点顺口!

刘彻也是文学爱好者,也喜欢写“xxx兮xx”但居然一句顺口的脍炙人口的利于传播的都没有。

以至于没有读书人听过刘彻写的歌。

而《洛神赋》遣词造句,突破了时代的局限。

举报本章错误( 无需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