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五十四章:史无前例(2 / 4)

全能篮板痴汉 龙骨粥 4137 字 2个月前

埃里森的妈妈根本无力抚养这个孩子,很小的时候,埃里森就被送到了芝加哥,在舅舅一家的抚养下长大。

在芝加哥犹太区,埃里森作为中下阶层的一员,看过了太多的贫贱百事哀。按照一般的流程,或者大部分小说里的情节,这样的少年应该是一个天才,从小就展现出超人天赋。并下定决心要成为世界首富,然后通过一些金手指轻而易举的做到了。

但埃里森没有。

从小,埃里森是一个孤僻胆小的人,不喜欢和人交流,独来独往,基本没有朋友。可即便是在那么贫困的情况下,埃里森也已经展现出了与众不同的一面,并展现出了他日后驰骋商场时。最毁誉参半的两种特质:

花花公子,贪图享受。

埃里森喜欢打扮。没有钱也要打扮。然后用自己的方式去追女孩,不是一个,不是两个,不是三个……(黝黑我詹!),而是同时和好多漂亮女孩交往,是个实打实的花花公子。

埃里森的成绩不好。甚至可以说……比较糟糕。小时候算不上吊车尾,但一直成绩不咋地。到了高中毕业,埃里森先后进入伊利诺伊州大学、芝加哥大学、西北大学读书,可最后却连一份文凭都没拿到。

可别误会了,埃里森才不是什么天才少年不屑于拿文凭。只想要学到自己想学的东西,然后就拍拍屁股走人的混账天才。也不是什么因为性格耿直,和老师、学校有了争吵,所以最后被惩罚逐出校门的中二青年。

埃里森拿不到文凭的原因很简单:

成绩太差了。

从三所大学肄业,埃里森就这么过着浑浑噩噩的日子,一直到32岁,他还一事无成,身无分文,过的落魄无比。

即便在这种时刻,埃里森依旧花钱如流水,一个月只有几百美元的收入,他却花了三千美元去买一艘没有半点卵用的帆船。

这样一个无论放在任何时代,都会被人们耻笑,认为是社会残渣的家伙,幸运的认识了一个女人,这女人后来成为了他的妻子。

埃里森的妻子主修中国历史,本身也从事的不是什么很赚钱的工作。因为显而易见的原因,埃里森的妻子也离开了他,两人离婚的时候,埃里森据说还曾经说过一句很著名的话:

“我会成为百万富翁的,你和我在一起,就可以得到任何你想要的东西。现在你走出家门,我向你保证你会后悔一辈子的,你个x子!”

然后他的妻子“哦”了一声转头就走,不带半点犹豫的。

然后埃里森就开始……嗯,他也没有开始努力,而是继续混日子。直到1977年,当过码农,当过销售员,当过市场专员的埃里森,用自己仅有的1200美元,和两个朋友一起,创立了属于自己的公司。

再往后的故事,大家就都很清楚了:

ibm犯了一个被埃里森称为“价值上千亿美元的错误”,没有重视新生代的数据库体系。埃里森和他的公司抓住机会,开发出了日后极为深远的影响着全世界的数据库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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