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到小鞋坊时,见十几个混混提着棍棒,如同巡逻般来回的兜转。赵冠侯问了一句,一名混混答道:“这是军师给咱下的令。昨天打了人,防着那帮人来报复,咱锅伙里聚了七十多人,要是他们敢来,我这一声呼哨,大家一起动手,活活打死了他们!”
孟思远在赴宴之前,差人送来了一百两银子的掩骨会公费,侯兴手里有了这钱,买了酒肉,还有热腾腾的大饼。有了这些东西,混混们就愿意干活,就连不是小鞋坊的混混,也为了吃喝过来帮场子,又有姜家跤场里十几个弟子过来助阵,不管真实战力如何,表面上,倒是一派兴旺景象。
赵冠侯点点头,与曹仲昆向胡同里走去,曹仲昆道:“庞金标手下人马不少,关键是他手里有防营。你的人能跟混混打架,可是不敢和巡兵较量。他如果派了人来拿人,你可别和他动手,就报新军的字号。我们袁大人护短,新军犯了军法,他不会留情。可外人谁要是不给新军面子,他也不会善罢甘休。”
他说着话又解下腰里的左轮手枪“这个你会使么?三哥教教你怎么用,你把它留下,带着防身。”
“这个?这不是军官配枪么,你把它给我,你用什么?”这支左轮手枪是泰西洋货,论威力和准确度,都比孙美瑶那只手枪强的多,如果自己真有这么一支枪的话,大概可以杀光庞家全家了吧。
但是新军枪械管制远比旧军严格,军官如果遗失枪械是重罪,而且这种手枪洋行里个人难以购买,想要补充异常困难。曹仲昆把枪给他,自己肯定就要在袁慰亭那里吃军法了。
他笑了两声“没事,就是挨几下军棍,不疼不痒的。你连这么个大富贵都舍得跟三哥分享,三哥还能在乎一支手枪?”
“得了吧,这枪您带着,等到这富贵到了手,我再想办法买只枪就是了。再说,庞家要是敢对我下黑手,我就往您那跑,到了新军营里,他总不敢进去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