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片交战的区域,从地形角度看,更适合于骑兵发挥。广阔的平原,树木并不太多。虽然有荆棘野草,但是对于骑术高明的哥萨克战士来说,这并不能算做什么影响。他们控制着自己的坐骑,在官道两侧,那广袤的田野之间放纵马力,尽情奔腾,以两人为一队,仿佛雄鹰展翼,向前舒展。
他们要打掉这些官兵,自从第一次斥候交锋时,发现了那几匹顿河马后,他们就坚定了这个信念。但是只打掉这些官兵,除了能为自己的伙伴报仇以外,并没有其他意义,还是抓住这个帝国的皇帝与太后吸引力更大,如果可能的话,他们希望完弄一下这个国家的妃子,那个过程一定很有趣。
这些游骑兵的目的在于找到皇帝的位置,向自己的上级报告,而金国的士兵必然会千方百计的破坏这一切。两下的斗争从一开始就注定,不可避免。但是哥萨克从来没有把其他游骑兵斥候放在眼里,在这种广阔的区域内作战,很难形成兵力优势,同等兵力较量,他们不是对手。
别科夫是个粗壮如同牛犊般的汉子,他已经得算是一个老哥萨克,是一个打了十几年仗,经验多的可以教训自己连队里年轻的长官。在不打仗的时候,他甚至可以和麦列霍夫一起喝酒吃酸黄瓜,对彼德罗的死,他也很悲痛,所以,只要自己力所能及,他愿意帮老友复仇。
跟随他的,是个刚入伍的新兵,他一边催动着坐骑,一边向指点自己家儿子似的指点着“小子,你要学着点,这是作为一个游骑兵必须掌握的技能。善于观察,要学会用自己的眼睛。我们的任务很简单,找到这些人的皇帝,这简直就像是在非洲找大象一样容易。但是,如果不注意,就没办法向长官回报了知道么?”
年轻的新兵紧张的举起了枪“金国人!是金国人!”
“别喊,你他娘的打算把附近的人都叫来看我的笑话么?我看见了,三个金国人,那算不了什么。来,跟我去,吓跑他们。”
别科夫边说边抽出了自己雪亮的马刀,在手上挽了个刀花。“这些人害怕刀子,你要是用枪,他能跟你磨蹭半天,但是一见到你拔刀,马上就会跑。学着点,把你的刀拔出来小崽子,跟着我,冲!”
一声大喝,顿河马飞快的冲向了对面的骑兵,别科夫看到了对手已经摘下步枪,但是他并没有在意。每一个哥萨克都是马上豪杰,可以在马上做出各种动作,枪弹没那么容易射中。
他将身子藏在马腹之下,只用脚勾住马蹬,同时用拳头打着马的后跨,让其全速奔跑。对面的枪声响起来,对他却无影响,他早就过了听到枪响就担心的时候。直到两下距离接近,他的的身子猛的自马下翻出,手中的马刀已经抡起来,借助惯性就要像砍桦树一样砍掉对方的脑袋。
可是就在他坐起身子,高举起手臂时,他只看到了对面那名年轻的武官,和他手里的左轮枪以及那带有一丝嘲讽意味的笑容……整个世界陷入了一片黑暗。
赵冠侯回到队伍里,派出去的五十名斥候,回来了三十七名,他们一共带回了十一匹顿河马,当然,消灭的敌人要比马多一些。从伤亡论,彼此相若。以骑兵水平论,右军还是大为不及,可是从装备上,就是另一回事。
赵冠侯得到了韩荣拨给的全部左轮,使部队的手枪装备率高到了一个丧心病狂的地步,即使同时代的泰西列强,左轮枪的装备率也未必能到这么高。他将这些枪分发给参战的游骑,在对阵时,远以长枪,近战时以左轮取代马刀进行肉搏。
哥萨克的步枪质量不如右军,而在近身战中,技艺的优势,被武器的差距所抵消,战果并不理想。哥萨克的人少,一口气被打死了这么多游骑兵,也是个极大的损失,逼迫得对方的军官改变战术,开始收缩兵力。不久之后,就见到一团乌云卷地而来,高大的骏马,闪烁的长枪,以及高高挑起的双鹰旗,预示着死神的来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