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新歌哇?我想听新歌。”
“对,老公,我们想听新歌,你就别放在最后了,求求你了。”
“好坏,勾起我们的好奇心,现在让我们选其他歌,不行,我们现在要先听新歌。”
“……”
顾客们听到今晚竟然能听到曹俊的新歌,纷纷都异口同声的表示要听新歌。
对此,曹俊先是示意她们安静,然后道:
“不行哦,这首新歌我下午才写出来的,没有彻底准备好,现在唱,不一定能唱好。
我得先唱其他的歌曲酝量一会,最后再唱,所以大家就等一会,先在这三首里选一首吧。”
顾客们见曹俊已经这样说了,于是也不在执意要曹俊唱新歌,纷纷在三首歌里选择自己喜欢的。
最后,曹俊看每首歌都有人想要先听,于是,也不管他们的选择了,选择了一首自己在三首歌里最喜欢的《十七岁》。
他谈不上喜欢华仔,就是正常当做一个明星,但这首歌,很是喜欢。
感觉很符合塌房之前的自己,从一个默默无闻的练习生,经过两年半练习,成为一代顶流。
稍微改一改歌词,就跟量身为自己打造的一样。
可惜歌曲已经有了抄不了,只能翻唱一下过过瘾了。
随着配乐响起,曹俊拿起话筒,唱了起来:
“十七岁那日不要脸,参加了挑战。”
“明星也有训练班,短短一年太新鲜。”
“记得四哥,发哥,都已见过面,后来,荣升主角太突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