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花溪村,宗祠前一棵几人怀抱粗的大树底下,方应物一本正经的坐在太师椅上。他身旁是容光焕发、神采奕奕、几日来饱受滋润的小妾兰姐儿,手持一把茶壶侍候着。
而在方应物的前方,则是一条长长的队伍。里长方逢时请示过方应物后,面朝队伍叫道:“开始罢!”
当即排位第一的中年男子窜上前来,神情激动地将手里的一叠纸递上来,方应物温和亲切的与他说过几句话,点点头持笔写下了名字。
“下一个!”方逢时叫道。
这一上午,方应物可谓是签名到手软,但这可不是签名售书。
他签字的地方都是田地买卖契约的画押处,陆陆续续共有四十几份,一式两份签了近百个名字。而且他无一例外的都当了买方,卖方则是各家族亲。
签完这些合同后,上花溪村超过一半的土地都归到了方应物名下,他一跃而成为整个花溪地区头号大地主,甚至超过了邻村王大户那家。
也就是说,方应物迅速完成了由赤贫自耕农阶级向地主阶级的兑变,只是这位新地主很仁慈,收的租子低到令人发指,比税粮还要低得多。
当然,若不是如此,族亲也不会为了逃税而将田地假托到他名下。契约上虽然写了作价多少多少银两,但不会叫方应物真掏钱的。
所有契约由里长方逢时当保人,并拿到县衙去盖印,此后就正式生效了。
据方里长透露,县衙承发房掌印小吏看到这叠契约,很是“会心一笑”,只要了五十文钱便痛痛快快都盖了印。
手握一叠厚厚的生效契约,方应物再一次体会到那种浓浓的虚无感,他所得到的这些到底是属于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