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二章 我不介意(下)(2 / 4)

大明官 随轻风去 2614 字 2个月前

方应物知道,吏科就是六科之一,按照法定程序,事关国事政务的诏书须得先经过内廷六科,然后下发至外朝。如此才算“合法”。

反过来,如果六科给事中认为圣旨不正确,也有执行“封驳”的权限,就是将圣旨退回去,请天子重新考量。这是政治博弈的一种,其中复杂程度一言难尽。

汪芷继续说下去:“当时吏科众给事中对你的任命议论不一:有人以为。因军功封赏为词臣不妥,并非正道,理当封驳圣旨;

也有人认为。你是会元和二甲高位,本来就具备馆选资格,军功之事无伤大雅。两边谁也说服不了谁,一时争议不下,圣旨便在吏科搁置着了。”

听到这里时,方应物隐隐的猜到了什么。果然听汪芷道:“然后就发生了你这事情......自从你下了诏狱,算是身负大义,于是那六科之内便无人再敢反对你。原先搁置的圣旨便顺利成章的按照程序下发到吏部和翰林院,你家里大概也接到了,这就是为什么你在天牢里忽然也有敕命封赏的原因。”

方应物总算恍然大悟。原来不是天子精神分裂,而是一个时间差问题。自己的任命在六科那里卡了一卡。滞后了若干日,结果便恰好和天子下令对自己严打同时间传到东厂。无巧不成书,说巧合真是巧合。

知道了来龙去脉,方应物终于能确定了自己任职的合法性,便彻底放了心并喜不自胜。

相比起来,坐几天牢算什么!哪怕出了大牢就被贬职也无所谓。因为只当一天翰林也是当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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