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汪太监肯接下查案之事,方应物便不在把心思放在这上面了。````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办,东厂查案比他在行多了,远胜于他亲力亲为。如果连东厂都查不出个一二三四,那换谁来也白搭。
不过方应物还有件事情要解决,那就是街道厅的第三次征发传票。即便方应物再看不起对方,这也是正式的官府程序,不能完全无视。
或许有人觉得,掏代役银或者再找个人顶替不就行了,那些大户人家都是这样做的。对此方应物只能表示,这样想的真是很傻很天真。
收不收代役银或者替身是街道厅衙门说了算,争斗到了如此地步,难道街道厅会收纳方应物的代役银或者替身?醉翁之意不在酒啊。
上次左常顺之所以能顶替方应物,全因为这是都察院“判决”下来的,街道厅纵然不愿意也不能拒绝,不可能公然抗法,只能被动接受。
但这样一个案子和人选,现在还能从哪再找来?更进一步说,现在还有人敢再替方应物服役么?敌人能害死一个,就能害死两个三个,巴结方应物重要,小命更重要。
想来想去,方应物也没想到什么应对主意,只能暂且放下,采取拖延战术了。不过拖延也不是长久之计,仍然存在着被街道厅判定为逃役并上报的风险。
最终方应物决定,无论如何也要拖延到东厂查案结果出来再做打算,这样才有利于自己做出最正确的决策。即便不是最正确的决策,起码也是最稳妥的决策。总比现如今这样盲人摸象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