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十点钟,我像土狗一样伸着舌头在街头孤寂地奔跑时,我觉得我比整天低头看手机的小朋友更有冲劲。是为题记。
前面有同学说过,夹袄的感言写得比正文好。
夹袄认为这位同学夸人的角度很别致,姿势也很妖娆。
虽然对一位以写小说为毕生追求的作家来说,尊重得不够到位。
是的,写小说是夹袄的毕生追求。
毕生这个词,但凡年轻点的同学,切不可轻用。
岁月不饶人,就是说过了些岁月,打了自己的脸,但早已原谅了自己。
夹袄写小说,已经有好些年头了。
写网文,也有好些年头了。
好些得都不好意思细数,也不是什么多光彩的事情,毕竟一直没有成绩,让好些同学失望。
后面这个好些不算多,但都会诚挚地对夹袄说,写吧写吧,你写什么我都看的。
夹袄就觉得那些什么原本也不怎么好看的。正确的说法是,都写了些什么吖……
往好里想,好些同学看习惯了,也就觉得好看了。这种事情经常发生,在各种领域。
好些同学夸人的姿势也很妖娆。
那就写点感言。
写感言毕竟比写网文容易些。无须考虑从哪儿切入,这章有哪几个信息点,某种情境下主配角的表情动作及其背后的心理。如何起转承合,在哪儿断章。总之写每一章都要考虑很多。
感言就想到哪里算哪里了。
夹袄写网文好些年,倒也不怎么认真的。
心情好了,手头闲了,工作不顺了,那就开写。情况转变了,没准儿又干别的去了。
所以断断续续的,每次都是崭新的开始,崭新的开始,崭新的开始……
最好的成绩是一本白菜价买断文吧,也是好些年前的事情了。
倾情投入地写网文,却是从前年开始的吧。
夹袄参加了大学毕业好些年的同学聚会,受到了好些启发。
如果你非要说是受刺激了,夹袄也给你翻个白眼,这么较真会没朋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