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泽与李世民又在晋阳胡乱的游玩的三日,几乎搅和得那城中的母鸡都不敢下蛋了,这才依依不舍的辞了家,准备回范阳书院里去。
两人上了马车,好不悠闲。
沈泽用修长的手指捻了一块桂花糕,却被李世民抢了过去,塞进嘴里,“我娘真是的,非让我带一个小丫头,长得也不算很好看,名字倒是不错,叫朝华。这带了女子,就不好骑马了。”
沈泽却是笑而不语。世家子弟到了一定的年纪,母亲就会给他准备通房女奴了,这个朝华就是如此。
“不过是一个婢女,你若不喜欢,换一个不就好了。”
两人说着,就听到车外朝华问道:“公子,前头有一个茶寮,可要下车休息一下?”
他们已经走了很久了,是该歇歇让马也喝口水了。
“如此也好,就去饮杯茶吧。”
一行人下了马车,发现那茶寮里已经有一男一女二人了,正就着蚕豆喝着酒。
那女子一身戎装,大约是军户。那男子腰佩大刀,又风尘仆仆的,看上去是个游侠。
一见二人,那游侠便热情的走了过来,“二位兄弟,在下赵义,这是我妹子鲁萍,相逢即是缘分,一起饮杯酒啊。我一个人饮酒,正是无趣。”
李世民本来就是好交友之人,当下来了兴致,于是四人同坐在了一张桌子上。
在今后的无数个日夜里,沈泽都不由自主的在想,当年若是没有在那个茶寮歇脚,那是不是就不会有今后的噩梦了?可惜,没有若是。
四人喝得正是痛快,突然之间,一阵刀兵之声四起,他们竟然被一群山匪包围了。沈泽暗中蓄力,想要暴起脱困,却发现自己竟然手脚瘫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