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剑是一个狂热的音乐爱好者。
他今天上班时被领导给批评了,心情很不好。
下班后,就一个人跑到了人民广场,坐在草坪的角落里,买了炸鸡腿边吃边听歌。
正当他听着歌时,远处停了一辆车。
车上下来了一男两女,天黑根本看不清相貌,他也没有在意,继续听歌。
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他起来准备离开时,却听到那一男两女,似乎在练歌。
那两个女孩的声音很好听,尤其是其中的一个,声音很有特点。
至于那个男子的,他就不敢恭维了,简直就是吓人。
“咦,这是什么歌,我竟然没有听过?”楚剑还以为自己听错了。
又静心听了两遍,的确没有听过。
这就奇了怪了,作为一个狂热的音乐爱好者,他对很多流行歌曲都耳熟能详,很少能够听到没有听过的。
不过随机楚剑就释然了,既然没有听过,那肯定是自己写的野歌了。
楚剑原本要离开的脚收了回来,仔细听了起来。
很快,他的表情就变得有些惊讶了。
“这歌很好听啊,比很多的流行歌曲,还要要听。而且歌词,也很有意思。”楚剑的眼前一亮。
这样的歌,不可能是野歌吧,
楚剑对自己的音乐鉴赏能力,还是很自信的。
尤其是其中一个女孩唱出来,那分明就是演唱会中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