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他也很好奇,安卿鱼能用自己的血研究出什么。
林轩写满了几张便签,通过吸血镰找到阴暗小巷中的老鼠,将便签发给它们。
林轩挑了好几处地点广撒网,以求能尽快将信息传递到对方手上。
——林轩
林轩回到别墅,不到一个小时,两只老鼠爬进别墅,出现在林轩面前。
其中一只嘴里叼着便签,另一个叼着一根十厘米长的试管。
便签上,除了林轩的话,还多出一个字。
“好。”
安卿鱼没有问林轩是怎么知道他的存在,只是回了个好字。
字迹娟秀,简直不像是男生写的。
林轩看看对方的字,再看看自己的。
自己的字,也就看得出来写的是什么,这一项优点了。
没有犹豫,林轩从尼伯龙根中抽出,在手臂上划开一道口子。
猩红的鲜血如同红色的滚珠,一颗颗落进试管。
但比较尴尬的是,试管还没填满,伤口就已经止血了。
林轩嘴角抽了抽,只能在割开一道。
他将填满的试管递给其中一只,对方迈动小短腿,迅速消失在眼前。
另一只仍旧停留在原地。
林轩将它拿起,放在手心。
“你只需要给我指路就好,从最好拿捏的开始。”
老鼠的头指向一个方向。
在行进的过程当中,林轩瞥见了旁边有一家麦当劳。
“哦,等等。”
他像是想起什么,转身进了麦当劳店,买了一袋薯条。
当然,最重要的不是薯条,虽然薯条确实好吃。
重要的是那个麦当劳袋子。
林轩找了个没人的巷子,将袋子戳出两个洞,套在头上。
“行了,走吧。”
今天咱就致敬一波龙族。
肉眼可见的,林轩兴致高涨起来。
老鼠并不明白林轩在干什么,只是尽职尽责完成着自己的工作。
片刻后,在老鼠的指引下,林轩来到一处偏僻的巷道。
天色渐渐昏暗,狂风吹起林轩衣摆,咧咧作响。
巷道当中黯淡无光,透过车窗,林轩完全看不到里面。
哒,哒,哒。
放下老鼠,他向着那辆面包车走去,下一刻,两把刀出现在林轩手中。
一刀翠绿,一刀苍青。
空气安静的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