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看留赞上了战场之后喊声震天,他平日里其实是个少言寡语的人。
不像甘宁,有一种土匪头子的豪气,见谁都想称兄道弟。
童飞对甘宁招呼道:
“兴霸兄,来得早啊。”
王权笑着对甘宁道:
“比我家老爹来得还快,兴霸兄确实厉害。”
甘宁很是自来熟的坐了下来,顺手斟上一杯酒。
“想当年我带锦帆营的弟兄们从巴郡到荆州,又从荆州到江东,走的地方多了。
不过是带人赶路而已,这点小事难不住我。
别说是带一百个弟兄,就是有个三五百人,也影响不了我的行程。”
王权连连点头,很是认可甘宁的说法。
自家老爹王越也是老江湖了,天下之大,就没有王越没去过的地方。
而且当年王越还匹马深入贺兰山,斩羌王首级而还。
论起疾行赶路,老爹应该比甘宁更强。
不过老爹王越强在单人只剑赶路,若是带上一百人,他就不如甘宁有经验了。
甘宁直接把酒推给留赞,说道:
“给你喝。”
留赞沉默片刻,憋出一句:
“谢了。”
虽然出发前留赞跟甘宁闹了点小矛盾,可这一路之上,留赞已经被甘宁的豪气所折服。
甘宁的嘴是损了点,可他是真讲义气,对留赞很好。
而且甘宁的能力也没得说,把一百名高手安排得明明白白,行进速度那叫一个快。
甘宁又给自己倒了一杯酒,仰头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嘶...痛快!
这些时日光顾着赶路,好久没痛快喝一顿了。
你们两个,只顾着自己痛饮美酒,却没等我甘兴霸。
是不是得自罚三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