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章 理想的期限(3 / 4)

“张总过奖了,我只是有些名气罢了。”

“林导若是只有些名气,那圈子里恐怕就没有名人了。”王常田笑着恭维道。

一番寒暄后,王常田叫来服务员点餐。

用餐期间,王常田和张昭只谈论林锦城的作品,未提及任何合作事宜。

直到饭后,王常田才切入主题。

“林导,这几天肯定有不少影视公司在联系您,我就不拐弯抹角了。

虽然光线影业是新成立的,但我们依托光线传媒,在影片宣传和发行方面有很强的能力。因此,我希望与林导深入合作。”

“王总,既然您直说,那我也坦诚。找我的公司很多,但我看中的是光线传媒的实力。

我想知道,您所说的深入合作具体指什么?”

王常田感到意外又欣喜。欣喜的是,林锦城似乎愿意与光线传媒合作;意外的是,自己尚未详细说明,对方竟已动心。

“林导,我的意思是签订合约,在未来几年内,您拍摄几部电影,光线影业出资一半,并负责宣传发行。

当然,我们也不会让您白签约,愿意支付五百万作为签约金。合同期满后,我们可以继续续约。”

王常田非常希望林锦城能加入光线影业,但他知道林锦城是个喜欢冒险的人。

与冯晓刚和张一谋不同,林锦城不只是收取高额导演费,他还通过自己的公司——青山影视,主导并投资了他的几部影片。

因此,王常田提出了一个特别的条件。

林锦城听到这个提议非常吃惊。尽管在将来这可能不算什么,但在当时,这样的条件绝对是独一无二的。

“王先生,您的这个提议真是让我感到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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