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福德并不知道他的妥协并没能帮到乔·约翰逊,相反还差点害了他。
没人发觉约翰逊的困窘,因为全联盟的人都知道,约翰逊是一名出色的得分手,球到了他的手中,首先必须提防的就是他会突然出手拿下分数,传球?还真没人防着他会来这一手。
无人防备也未必便是好事,因为连同鹰队球员在内,没人认为约翰逊还会把球再交出来。其实约翰逊也不是独到了这种地步,球一入手,便是肉包子打狗,主要是因为这是全队第一次进攻,谁都知道他拥有无限开火权,那么由他来完成出手也就成了顺理成章的事情。
约翰逊真是苦不堪言。如果他一开始就没准备传球也还罢了,以他的能力,保证进攻得手不好说,要说只是完成一次高质量的出手却也不在话下,偏偏他压根儿就没有准备自己攻,也就没做任何准备,此刻如果强行出手,未免太过勉强,而且也和他致力想要打造的高风亮节形象大大不符。
可以说约翰逊是自乱阵脚。其实每个人打球都有每个人的风格,只要坚持不变,并且在职业生涯中不断寻求自身特点与团队篮球的结合,终归是能够闯出一条属于自己的道路来的,而像约翰逊这等大牌更是如此,只要心意坚定,肯定会得到赏识,就如他是怎样离开太阳来到老鹰一般,又何必穷极思动,去做那些根本无法胜任的改变?
非要去做自己并不擅长的传球,约翰逊这个定位本身就是错误的,这不止会让他陷入像现在这样不知该如何是好的境地,更有甚者还会影响到他的得分水准。
一事顺,则百事顺,一事衰,则事事衰。
这才刚开始,约翰逊当然没有意识到赛前的决定会让自己陷入一个泥沼,可是一开局就不顺利,还是让他大为光火。习惯使然,他的第一反应就是坚决单干一个,可是想起上一场比赛结束后萧寒得到的热捧以及自己受到的冷遇,约翰逊还是觉得自己不能在一开始就动摇。
就当是万事开头难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