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萧寒的意见,这个时候就该穷追猛打,只要能在前三节按住马刺不让他们翻身,维奇到最后也未必会尽出全力,因为这不过只是一场常规赛而已,马刺还在客场,输赢真是代表不了任何问题。
但伍德森有他自己的想法,如果能够拿下卫冕冠军一场,那对球员的信心就会是一个极大的提升,正是出于这种求胜之心,才使他每走一步都力求稳妥,而站在维奇的立场,却不会现在就考虑比赛的胜负,为时尚早。
帕克现在也不大愿意和萧寒硬干了,早早就把球送了出去,芬利作势欲投,吸引了防守后又把球转给了霍里,霍里同样来了个假动作,将球传到了邦纳手里。
邦纳这名球员很有特点,他身材高大,在场上的位置是大前锋,可是他却不喜欢到内线去做肌肉与肌肉的交锋,而是经常游离于外围,他可不是做做样子那么简单,邦纳的一手三分还是非常值得可期的。
这又是维奇和他的马刺变废为宝的一大案例,邦纳这样除了一手三分还不错,可以说是一无是处,他中投还不行,身体更加差劲,对抗没有,移动还很缓慢,如果不是内线有邓肯,他可以经常拉到外线来活动,邦纳就算是在马刺也是很难打上球的。
这里最大的功劳还是维奇的,也只有他,才能抓住每名球员的闪光点,并将之发扬光大,哪怕这个优点只是小小的唯一。也只有维奇,才肯一开始就给予邦纳表现自己的机会。
邦纳的投篮对约什?史密斯来说是个不小的负担,从个人能力上说,他完全防的出来,可是鉴于内线势必不能留下霍福德一个人单独面对邓肯,他还是只能在篮圈附近很小的方位内活动,拿眼神防守,也就成了他鹰队邦纳的三分球的唯一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