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维斯飞奔,跃起,小视他的马文吃到了苦头,虽然艰难的处境磨去了戴维斯身上太多的优点,可是突破扣篮这一闪光点,对他来说是永远都不可能丢弃的。
“当闪光灯亮起,那就是表演的时候到了。”
可以说,戴维斯毕生都是为了这个目标在打球,他不去追逐什么总冠军——事实上他也追逐不到,他加入热火也并不是为了这个,而是因为倘不如此,他就要面临无球可打的境地。
如果说当初的詹姆斯还对戴维斯又几分包容,一度甚至渴望和他共存的话,那现在的韦德,根本就没把戴维斯放在和自己相等的位置上,甚至在韦德的队友中,戴维斯都得算是不太重要的那一个。
可这一切都妨碍不了戴维斯能飞的事实,他才28岁,正是当打之年。
飞和飞也有不同,戴维斯不是那种懂得在滑翔中规避防守的扣将,他喜欢硬碰硬,这和他的性格非常一致,刚猛有余,灵动不足。
约什?史密斯就喜欢这样的家伙。他瞅准了机会,劈头盖脸就把戴维斯给扇了下来。
如果把握好机会,戴维斯颜扣史密斯一个也有可能,可是像这样两个人都起跳充分了,而且史密斯早早就做好了准备,戴维斯还真就不行。
说起来有些奇怪,戴维斯比史密斯也大不上几岁,可是从身体素质这方面看,两个人还真就成了两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