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谁敢碰她(1 / 4)

是乐澄不喜欢的人。

妈妈变成植物人之后,乐雅的妈妈李曼恬不知耻地登堂入室,这几年乐坤从乐澄这里勒索的钱,都给这对母女花了。

乐雅原本随李曼姓李,后来才改的姓。

妈妈变成植物人的第一年,乐澄十三岁,离成年还远,乐坤以监护人的名义,要求乐澄回乐家住。

那个家对于乐澄来说就是一个地狱,她不想回去,奶奶也不让她回去,乐坤一纸诉状递到法院把景家告了。

为了不给景家添麻烦,乐澄放学后主动回了乐家,虽然只住了一个月奶奶就花重金把她“赎”了回去,那一个月却让乐澄领教到了乐雅的可恶。

当时乐雅才十岁,却有笑里藏刀的本领,一边喊她姐姐,一边霸占她的东西,还在乐坤面前装可怜,颠倒黑白,乐坤为了讨好情人李曼,就对乐澄打骂。

事后,乐雅又装好人给她送吃的,认错,哄她。

她以为乐雅真的愧疚,一口吃下去,那饭不是齁咸就是发苦。

看到她把饭吐掉,乐雅得逞地大笑,又要到乐坤面前告一状,说她故意把饭吐掉......

不能想,哪怕已经过去了八年,一想起来乐澄还是会气得浑身发抖。

她只想赶紧离开,她巴不得一辈子不要再见到乐雅。

而乐雅眼疾脚快,风似地冲了过来,挡住了乐澄的路,脸上挂着热情的笑容,“姐姐,好久不见啊。”

乐澄冷冷看着乐雅,“我不是你姐姐,麻烦你让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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