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正午,烈日炎炎。
雄鹰镇的街道上难得热闹起来,一辆辆刻着各样纹章的马车前后连缀着填充街道,不时还有骏马从旁边穿梭。
百多年没有大型战事,贵族们的生活越来越腐败奢靡,渐渐习惯以马车出行,但是一些老派的贵族还是习惯独自骑行。
安格尔就是这种老派人士。
他率领着自己的长子裘德拉与三位受封骑士,骑着与魔兽混血的战马超过一辆辆慢吞吞的马车,刚离开镇子,就看到了一个骑着白马的身影。
那匹马浑身银白,在阳光照耀之下甚至显得有些刺眼,毛皮之下肌肉的轮廓清晰可见,四蹄粗大好像四根柱子,每条腿的膝盖处还生长着锐利的淡黄色尖刺,仔细看去还能看到隐隐有一丝丝电流在盘桓。
二阶魔兽,这是约翰子爵的坐骑。
“约翰子爵,好久不见。”安格尔策马来到约翰身边,调整着坐骑的步幅与他并辔而行:“您的风采不减当年啊。”
“彼此彼此。”约翰不咸不淡地说道:“还是安格尔男爵的身体更胜一筹,我到了您这个岁数,未必还能戴甲上马了。”
“哈哈哈!”似乎没听出约翰的讽刺,安格尔大声笑着:“比不上子爵大人家大业大,只能用一身铠甲来充门面了。”
“不过您这次穿着礼服而来实在是有欠考量,贱民们向来只惧怕威严,而不懂得感激恩德。”
“像雷文这种侥幸继承了爵位的混混,只能用武力将其慑服!”
看到约翰眼中闪过的一丝无奈,安格尔心中越发得意。
一位贵族拜访另一位贵族,原则上当然是可以着甲的。
但凯恩斯王国承平百年,贵族们的警惕心早就被扔到了山沟里,现如今根本没有人会这么做。
所以他安格尔才要反其道而行之。
雷文只是个贱民,他不会清楚三阶和四阶的区别,但身上的铠甲可以让他知道,谁更不好惹。
在他看来,只要稍稍恫吓一下,就能够将那只小蜜蜂哭着把自己的蜂蜜都挤出来!
“我是不是太过分了。”安格尔自得问道:“我听说雷文‘男爵’新练私兵只有一个月,这要是将他们吓跑了,恐怕会让他的面子不太好看啊。”
约翰翕动着鹰钩鼻,双腿微微夹紧,胯下坐骑悄然加大了步幅。
安格尔策马跟上,心头得意极了。
约翰比他要小上十多岁,但爵位比他高,实力比他强,之前还将雄鹰领最富庶的闪金镇握在了手里,能够在他身上稍稍占些上风,实在是让人很舒服的事情。
高耸的雄鹰堡渐渐显露出全貌,让安格尔心中升起了几分嫉妒。
城堡坐北朝南,四面城墙包裹,南北长八十米,东西宽六十五米,外围还有一条五米宽的护城河保护。
外围的城墙高达五米,整体用黑色的花岗理石堆砌,坚固又漂亮,城墙顶端还有女墙和射击口,只要升起吊桥,就是一个完美的战争堡垒!
最引人注目的还是那高达十七米的城堡主体,精心设计过的外墙弧度优美,高耸的尖顶就好像情人的身体一样,迷人,只要在上头架上一座魔晶炮,就算是数千大军也别想攻进来!
相比之下,他的铁炉堡就显得逼仄狭窄许多了,由于缺乏平整的地形,只能够建在丘陵上,面积只有雄鹰堡的一半,城堡主体的高度也只有十米。
这么好的城堡,怎么就落在了雷文这个混混的手里!?
“前方就是雄鹰堡,请诸位大人下马步行!”一声中气十足的呼喊将让安格尔收回了思绪。
瞩目看去,只见雄鹰堡吊桥外左右分列两队士兵,吊桥之上还有一队士兵分成两列站立,总数只有三十多,但表现出来的样貌和气势却让安格尔心头一惊。
这些人身穿棕色皮甲,皮甲表面光滑而平整,却并不像新货那样带着贼光,一看就是长期使用之后又精心保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