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忍、韧、忠、守。放到这个花纹上怎么样?”
“可以。”
“那好,我们开始了。”女子按下音乐的播放键,披头士乐队的《yesterday》充满了整个房间。
杨师在窗外饶有兴致的看着哈姆西克在店子里做的事情,这时小男孩抱着足球跑了出来,准备继续他的颠球游戏。
“嘿,小家伙,你看起来很喜欢踢球?”
“是啊,刚才那个大哥哥真是棒极了,我猜他一定是个球员,对吗?”
“你猜的没错,他相当厉害呢。你知道纽卡斯尔吗?”
“知道,阿兰-希勒是个重炮手~我听过有人这么唱。”
呵呵,小孩子还挺早熟的,在中国这个岁数的孩子还在家长的怀了享受宠爱吧。
“他就是纽卡斯尔的球员。”
“可是我怎么没见过他?”
呃……杨师并不想告诉小男孩,房子里那个很棒的青年被他送去了预备队。
小男孩问道:“你是做什么的?”
“我也是踢足球的。”
“我不信。”
杨师挑起足球,颠了两三下,到第四下的时候就控制不住飞了出去。小男孩撇撇嘴,露出一副鄙视的表情捡起球:“你要是踢足球的,我就是球王了,你的水平比那个大哥哥差太远了。”
……
娘地,老子是教练好不好?杨师没想到一下子丢了人,只好尴尬的笑笑:“虽然我踢得不怎么样,但那个大哥哥得叫我老板。”
yesterday,all-my-troubles-seemed-so-far-away。(昨天,我的所有麻烦好像都滚远了)
哈姆西克忍受着手臂上的疼痛,心里哼着歌词,希望麻烦能滚远一点。
【希望写的好看点,起码自己满意,写的不好,不如不更。
哈姆西克胳膊上的纹身被我改了两个字,知道是哪两个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