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七十四、哦,凡人。(1 / 4)

“真不是我说,你这样在小说里最多活两千字。”

和猴爷单独在厨房里做饭的时候,毓卿终于忍不住了:“人家挺漂亮一小姑娘,你那么凶干什么,她得罪你了?”

“没有啊。”

猴爷抓着一根鸡爪蹲在垃圾桶旁边吃得把嘴唇都辣肿了,听到毓卿的话之后,他开始极力的反驳:“我只是教她社会的险恶。”

当然,社会的险恶小凤知道不知道这就不得而知了,只是现在在大猴爷的一通恐吓下,小凤连水都不敢起来喝一口,抱着猴爷那条土狗坐在沙发上一动不动的垂着头,紧张的不行不行,生怕再被这个恶贯满盈的混蛋抓住了什么话头。

怎么说呢,猴爷的名声有多臭,别人不知道小凤一直在中央特勤可是清楚的很。她的老师,只要一提起这个家伙,那必然是恨得牙痒痒的,简直巴不得吃他肉喝他血、榨干他身上每一寸筋骨皮。

甚至于她一直以来都崇拜的偶像张庭玮都是因为受到了这个家伙的侮辱而退出中央特勤的。

说起来,小凤跟他之间也算是国仇家恨了。可惜,现在在中央特勤里谁都不允许说去找他报仇的话头,谁说谁滚蛋。甚至于新来的老大刘大壮还颇有些认贼作父的架势,时不时的拿这个家伙做正面教材教育新人。

这正常吗?这真不正常。但小凤有什么办法,不管怎么说自己这条小命都是人家给救的,虽然她一直自诩意志坚定,但碰到这种事情的时候,说不服软那也是违背人之常情的。

实际上,她在过来之前已经把所有能想到的怀打算都想到了,哪怕是肉偿、哪怕是侍寝,这种事她都有想到过。本来她以为自己这种见惯风雨外加做足了心理准备的过来之后会应付自如,可真当跟这个怪家伙面对面的时候,她却发现自己打算好的那些招根本不管用,人家压根不吃那一套,甚至连说话的机会都不给,更别提谈什么条件。

当然,如果让刘大壮买猪头肉也算是条件的话……

从本质上来说,小凤并不相信天下会有免费的午餐,从初中被选入中央特勤,这七八年的时间里,如果她要是还相信人性是善良的话,她早就不知道死在哪个角落了。更何况这次面对的人还是个恶贯满盈的大混蛋,一个让中央特勤损失无数的刽子手,更是一个在全世界都闻名遐迩的大恶霸。这么一个人难道真的指望他良心发现?不可能,真的不可能。

想到当时他抢夺自己的武器之后,自己连拿回来的权利都被剥夺的气愤,小凤真的是对猴爷的厌恶愈发深沉。

但矛盾来了,这样一个让人厌恶的人,居然是自己的救命恩人,这个时候自己该用怎样的态度去面对他,这其实是一个无关道德有关人性的命题。

从本能上和意识上来看,自己真的对这个家伙嫌弃的没有边界。但从良知和自身道德观上来说,她却又不得不对这个人感恩戴德。这种纠结真的好让人痛苦……真的。

坐在那的小凤甚至巴不得猴爷提出什么禽兽不如的要求,哪怕是要求自己陪他睡一觉都好,大不了就当倒霉被鬼压,至少也算还清了债。可他却始终不做出任何要求,这样就导致小凤心里有一根紧绷的弦卡在那里如鲠在喉。

“说真的,你到底是不是基佬。”毓卿一边熟练的切豆腐一边问旁边偷吃的猴爷:“你身边有机可乘的姑娘实在太多了,而且八成都不会拒绝你啊,怎么就没听说你上手一个两个的?”

“你知道么。”猴爷抬起头,眼神里满是悲伤:“最适合我的,是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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