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兵?”文官们又吃了一惊,急呼道:“大帅,不可啊……狼兵太可怕了,这玩意儿比倭寇还要恶搞……”
原来,所谓狼兵,就是广水壮族的少数民族士兵所谓穷山恶水出刁民,这句话不但适用于义乌兵、川军、云贵军,同时也适用于广西壮族的狼兵。这些狼兵生在广西的山区里,受土司官的管辖,大萌国的少数民族地区还没有开化,不像后世的五十六个民族一家亲,也没有旅游业什么的来带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经济,甚至很少有汉人到那些山区里去。
大萌国的少数民族百姓,大多数还和野人无异,在一群野人里精选出来的士兵,就是野人中的战斗野人,其凶悍程度可见一斑。这些狼兵的战斗力非常强,打起仗来完全不要命,只要战功拿去换赏钱。
他们看敌人的眼神,完全不是看人,就像是在看山里的狮子老虎一般。不是你死,就是我亡。因此,狼兵的战斗力极其强悍,在不要命这一点上,与义乌兵都可以有一拼。碰上倭寇完全不会怯阵,更不会有临阵退缩的情况。
这么强的士兵,为何江南的官员不喜欢呢?
原来狼兵也有它的缺点,他的缺点就是——野。
狼兵是真正的野人士兵,他们的军纪非常混乱,或者说根本就没有军纪。狼兵出征的时候,不但不把敌人当成人看,也不把其他民族的人当成人看……他们所过之处,管你是倭寇还是大萌国的百姓,看不顺眼的一律杀掉,金银财宝,想拿就拿,食物器具,毫不客气地乱抢乱夺。
数年前,大萌国的朝廷也调用过一次狼兵,结果狼兵所过之处,剽掠劫杀、奸污妇女、毁坏屋宇、鸡犬不遗,比起土匪还要恐怖。而且这些家伙还不知道自己做的是坏事,他们从广西一路抢到南京,居然把路上抢来的女人拿到南京城来出售……摆出一幅“这是我在路上捡到的财物”的架势……害得大萌国的官府哭笑不得。
巡按两广御史赶紧给朝廷上书道:这玩意儿太可怕了,以后还是别用了,让他们在广西的山里继续当野人玩吧。
当时倭寇中的一名有文化的假倭还给大萌国的朝廷写了一封嘲笑信:“咱们倭寇来了,烧杀抢掠不过几个小地方,而且经常只抢财物不杀人,拿了东西就走。倒是狼兵比咱们倭寇搞得还要彻底,连人带物,统统打包,我看朝廷不如来调倭寇去帮忙剿灭狼兵,如何?”
所以这次胡忠宪一说要调狼兵,满场官员汗水狂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