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的时间定在九点半,九点开始家属等人进场,徐应龙在家属席上看到了姬晗蕾陪着的徐颖。看到妹妹忧心忡忡,徐应龙给了他一个安心的笑容,示意她放心。
九点二十,公诉员和杨凌的代理律师团也相继抵达,随后书记员点清当事人是否到齐并宣布法庭纪律,然后法官们进场,全体起立,坐下后,审判长敲敲法锤,宣布开庭。
开庭后,先是由公诉员简述案由。公诉员共有两名,一男一女,男性公诉员起身说道:“尊敬的法官、审判长:经查明,2014年x月x日上午10时许,犯罪嫌疑人徐应龙应被害人杨凌女士邀请,前往天鹿大酒店的608房间见面。当时犯罪嫌疑人看到房间里只有被害人杨女士一人时,遂产生了弓虽女干对方的念头,并于10时二十分左右侵犯了杨女生。在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的过程中,杨女生大声呼救,被酒店管理人员听到,遂闯入犯罪现场将犯罪嫌疑人制服。”
“公安机关在犯罪现场收集到了大量的证据,其中包括犯罪嫌疑人在现场遗留下来的衣服、鞋子,同时还有犯罪嫌疑人的精斑。此外天鹿大酒店的的多位工作人员可以作证,认证物证俱全,且犯罪嫌疑人对自己所犯的罪行供认不讳。证人证物将会在接下来的庭审过程中一一呈现给法庭。”
“犯罪嫌疑人的有罪供述与被害人的陈述以及相关证人证言基本一致,能够互相印证,已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足以认定其处心积虑弓虽女干被害人的犯罪事实。犯罪嫌疑人的所作所为已经违反了华夏刑法,特对其提起刑事诉讼。”
公诉人员做完案情陈述之后,另一名女性公诉员像徐应龙一一介绍了审判人员和法官,然后公诉人员还告知徐应龙他享有承认、反驳原告诉讼请求和提起反诉的权利;还有委托代理人的权利;申请回避的权利等。
如果徐应龙认为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理此案,可以申请回避。
对于这些徐应龙都没有提出异议,他没有让任何人回避。尽管徐应龙认为合议庭组成人员或者是审判长本人很可能已经被某些人打了招呼,但是一来他没有证据,二来他也不认为换来其他的审判人员就一定能做到公平公正,所以徐应龙同意眼下的合议庭阵容,反正当他一会儿打脸的时候,越是和此案牵扯越深的人就越会感觉到疼。
由于徐应龙没有提出更换法官或者其他审判人员,法庭自动进入第二阶段,即法院调查阶段。
根据程序,先是由公诉人读起诉书。男性公诉人起身后大声读着早就制定好的起诉书,在这份起诉书中对此提到了证据确凿,事实清楚等词语。同时还提到徐应龙在被捕后态度恶劣,建议法庭从严从重惩罚。
接着法庭要求公诉机关提供相关的证据,以确认证据是否真实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