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这是人?还是牲口()
陈锋当初决定从德克萨斯那个炎热的地方离开,来纽约这个大都会闯一闯的时候,他只考虑了五分钟。
其实后来哈蒙德解释过,并不是陈锋在这五分钟里一直在凝思,而是这家伙在找卡车的钥匙,还有收拾一下自己身边的几件衣服。
其中找钥匙的时间用了差不多四分钟,走出家门?也就大概十几秒,或者更短一点儿。
思考未来这种浪费脑细胞的举动,一般来说,陈锋是从来都不会去做的。
而这次陈锋决定去时代广场的尼克伯克酒店找未来,仅仅用了一分钟,包括穿衣服出门在内。
按他的话说,“那个绰号虎鲨的老头儿当初那么生猛,我完全没必要担心他是在图谋我什么,我只是一个街头小子,穷的一无所有。”
这就是典型的光脚的不怕穿鞋的,一副完全是爱咋咋地的心态,那叫一个大无畏。
哈蒙德这个老骗子一直认为,陈锋这种熊胆,如果不去干一票银行大劫案真是种资源浪费,他好像从来都不知道什么叫做害怕。
吉姆这个酒吧老板到是对陈锋这么突然的辞掉工作有点很受伤的感觉。
毕竟这个大个子绝对算得上一个好伙计,除了能招揽生意之外,他干活还非常的勤快,不过身为老板,总不能耽误自己员工的前途。
“如果那边不太顺利的话,可以回来,bar的大门会一直对你敞开。”
吉姆这个并不算大方的老板能说这么一番话,总是有点让人感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