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vals,如果按字面解释的话,其实也就是对手,竞争者。不过更多的人乐意把这个词解读成宿敌,这已经从竞争者的状态升华到另外一个层面了。
单是看这字眼就能知道,这里面蕴含的火药味儿已经是不言而喻的浓烈了。
这货不是宿敌,这货不是宿敌,呃,像肉山大魔王那种非常奇葩的存在,也算是宿敌的一种,只不过看上去是稍微有点2罢了。
宿敌,有资格配得上这个词的,必须是同期出道,同步起飞,同场相争,同等级数的一对冤家,彼此会拿对方当个镜子,看对方也看自己的大起大落。
这样的人才有资格当宿敌,否则一味的踩死对方,这会少了很多乐趣,毕竟一个人的无敌是寂寞的,有个旗鼓相当的对手,你才能真正的成就伟大。
就像乔布斯和比尔·盖茨死对头了多少年,虽然后来结伴同行,但两个人的暗地里交锋的次数,估计是少不了的,哪怕是合作之后,也是一样。
像可口可乐跟百事,茅台和五粮液,麦当劳和肯德基,百度跟谷歌,耐克跟阿迪达斯,呃,日本的爱情动作片跟欧美的爱情动作片等等,反正只要是同一个行业同时存在两个巨头,他们之间的对抗就经常会惹得业内烽烟四起。
再比如蓝精灵和格格巫,凹凸曼和小怪兽,灰太狼和喜洋洋,这都算宿敌。
篮球世界里也是如此,乔帮主的身边总是会有佩顿,米勒这样的挑战者,他们纠缠在一起,玩命的拼杀每一次对抗,才能成就篮球之神的伟大。
虽然当了很多年的背景,但估计没人能忘佩顿冲乔帮主喷垃圾话的画面,也没人能忘了当初米勒推开乔帮主扔进三分球的时候,那种不可一世的嚣张。
乔帮主能击败他们,才会让人记住公牛队最辉煌的年代,如果你是太阳的话,你身边要是没有一群同样能闪耀光芒的星星,你的存在就是孤独的。
这就是对手的作用,没有他们的存在,你就算是一个天生很伟大的家伙,也会因为没有顶尖的对抗失去了应有的绚丽,价值也将打个折扣。
伟大这种东西,都是需要一个合格的陪衬,背景男越强大,你也就越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