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那已经变得硬挺挺名为三皮儿的矮骡子。摸过了一身臭哄哄的短衫和满是污渍的下胯;除了丢在一边的灯笼和大棒之外,还有一串磨光光的铜钱和一块刻着粗糙飞鸟纹的木牌,一组打火的燧石,就再也别无长物了。
而被扒开衣裳的尸身粗糙缺少光泽的发暗皮肤上,还有不怎么规整的山水刺青和陈年的累累疤痕,再加上头巾和污脏假发下那清棱棱的秃瓢。
这也让他脑中不由自主的涌出关于对方身份的猜测:这显然是一个这年代特色的产物——典型京城附郭之地,名为“五陵子弟”、“恶少年”“浪荡儿”“闲子”的特产。
也就是后世被那些美化成“顽主”“老炮儿”一般的类似存在;但是在这个时代,他们显然代表了藏污纳垢的街头群体中,充满罪恶于不堪的人性最下限。
而另一个高个儿贼人老猢狲身上搜获的东西就更加可怜,除了一把乱七八糟不知用途的破烂玩意之外,就只有一把麻线缠绕木柄上,寸长刃上满是油腻的尖头小刀和一支葫芦。
于是在把两具尸体一起送进沟里作伴之后,江畋又用布条在短棒上捆扎上了那柄寸刃小刀,就成了一个简陋无比的歪头短矛;再将璞头拆下来,一端绑住一块瓦当就成了个投掷器。
好吧,升级版的远近防身装备也有了。他不由蔚然自叹道:
可不要小看这两简陋的玩意。人类之所以能够在远古世代的万物霜天竞自由中脱颖而出,成为食物链顶端的万物之灵;就是因为善于利用工具作为爪牙,来对应各种各样的情况和变化。
所以随着人类文明拓展的脚步,昔日的百兽之王、丛林霸主,也变成了只能关在动物园里人工繁殖,才不至于灭绝的珍稀物种。而诸如大象、河马之类的庞然大物,也只能在黑叔叔的长矛面前瑟瑟发抖。
而在江畋所认识的另一位老友,甚至有过在野外仅凭一把小刀和爬上树的居高临下优势,成功击杀了鬣狗群的半数,将另外半数惊吓而走的传奇事迹。
然后,他又拿起葫芦摇了摇扒开塞子闻了闻,然后毫不犹豫的喝了几口里面残存的液体,那是酸馊而淡薄还带有了不少杂质的浊酒;但是却可以平复一些这具身体的激烈运动之后的焦渴和疲惫。
在身体得到了滋润而松弛下来的下一刻,一张凄楚的小脸突然在他眼前闪过,而让人变得格外心悸和急切起来。就好像是有什么极为重要的东西,马上就会失去了。
“洛洛”
他不由自主的喃声念出一个名字来。然后又有一些记忆的片段苏醒了过来。
隐约间在一处兰桂飘香的庭院之中,又有一个娇俏稚气的声音在对自己说:
“我叫洛洛,洛水的洛。。你就是新来的先生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