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还要以命犯险。
但对穷苦人家来说,好歹也是一条出路。
“前世抓贼,今世捕快。”
“终究还是吃了这碗饭啊!”
轻叹一声。
顾云凯站起身,拿起桌上的雁翎刀,挂在腰间。
然后想起还没付钱。
往身上摸了摸。
身无分文。
顾云凯尴尬地笑了笑,对店家说道:
“我身上没带钱,改日再补给你。”
店家先是一愣,然后连忙惶恐的摆手:
“官爷客气了!
您能光顾小人的摊子,是小人的荣幸。
不要钱。”
语气惶恐,而且极其卑微。
这些事,顾云凯当然是知道的。
捕快虽然收入低,可灰色收入可不少。
勒索、敲诈都是惯用伎俩。
还有收取商家保护费。
除了一身皮不同。
就踏马和地痞流氓没有区别。
可顾云凯却不这样想,瞥了一眼方青,问道:
“带钱了没?”
“干嘛?”
“帮我把钱付了!”
方青显然愣了一下。
还是在怀里随意摸出两个铜板,扔在桌上。
“走吧,凯哥,别磨蹭啦!”
顾云凯快步跟了上去。
“凯哥,你变了?”
“啊?!哪里变了?”
“你以前吃东西可从来不给钱的。”
“……”
顾云凯听罢,撇了一下嘴。
也难怪!
原主就是个吃喝嫖赌的烂人。
还与帮派勾结做保护伞。
欺压百姓,胡作非为。
最后死在女人床上。
这样的杂碎,死了真是活该啊!
顾云凯生平最恨两种人。
人贩子和恶霸。
这两种都是人渣!
可自己就偏偏穿越成了个人渣。
“凯哥,还在想昨晚的严娘子呢?”
方青用胳膊肘捅了捅正在发呆的顾云凯。
又忍不住追问:
“这女人到底是啥滋味啊?”
顾云凯回过神来,拍了拍方青的肩膀。
嘴角勾起一抹狡黠的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