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是吃饭的家伙,不加以保护,死的快。
第三个赶到的是矮矮胖胖的老者,和杨铁城其实也就前后脚,脸上肉嘟嘟,慈眉善目,拿着一根烟枪,从外表上看,他不像凶狠的佣兵,更像一个邻家的老爷爷。不过,在佣兵界里面待久了的人都知道胖虎的能量,号称佣兵界的不倒翁,曾经协助过警察抓捕过一位星际大盗,威名赫赫,只是后来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佣兵团四分五裂,实力大跌,没多久又是丧尸又是怪物的,世界大乱,胖虎的队伍越来越少,最后只能跟三流佣兵团混在一起了,不过即使如此,也没人敢小视他。
“胖爷怎么看?”乐小天虚心请教,事实上,乐小天个人修养很好,不粗口,不酗酒,温文尔雅,这一点,也可以说是佣兵界里面的另类。
“房顶。”胖虎只看了一眼长长的通道就断定道。
“胖爷是如何看出来的?”杨铁城有些犹豫,微弱的光线对于他来说没有任何阻碍,地上的尸体他早就看见了,但是这不能成为刘危安上房顶的证据。
“你们看这里!”胖虎用烟枪指着墙壁上一个很不明显的白印,这是两层建筑,差不多六米高的墙壁,在距离地面三米的位置,一个只有指头大小的白点,很淡,特别是在风雨侵蚀下,就更加模糊了。
杨铁城刚想说凭一个白印如何证明是脚印,马上就在对面的墙壁上,距离地面大约五米的地方看到了第二个白印,刚好在一条直线上,脑海里面自然而然浮现这么一副场景,刘危安起跳三米多,在墙壁上第一次借力,然后在对面的墙壁上第二次借力,接着翻上房屋逃走。
他嘿的一声,以同样的方式冲上房屋,在顶上又发现了痕迹,那是一个淡淡的手印,抬起头,看见乐小天已经冲了过去,乐小天在速度上确实快他三分,接着身边多了一个人,是胖虎。老家伙,他心中暗暗心惊,三百多斤的重量,落地无声,光凭这一点,就能证明他不简单。
屋顶上视野开阔,他环牧四顾,并没有发现刘危安,不过,只要是人,就不可能不留下痕迹,乐小天在追踪术上造诣高深,跟着他走就没错,不过才走了几百米,他就感觉不对劲,怎么是往回走?他不认为刘危安这么愚蠢,这个时候还想着出城,即使傻子也知道,这个时候城门必然重兵把守,最佳的做法就是钻入城内,随便找个臭水沟一钻,就没人能够找到了。
难道乐小天故意的?这个想法刚刚升起,就听见一声响亮的枪响,打破了黑夜的安宁,他一下就分辨出来了,是通缉犯那把大功率的狙击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