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沦落风尘(1 / 4)

余罪 常书欣 5728 字 1个月前

当又一抹皎洁的月色笼罩在早春花市的棚顶,时间已经过去了十日。

汪慎修从花市棚后走出来时,脸上洗得干干净净,连衣服上的污渍也用水蹭了蹭,他像在做一个很艰难的决定,而现在,已经没有迟疑。辨着方向,向着市区中心来了。

这十天可过得是什么日子呀!?

他第一次尝到了有苦难诉是怎么样一个难受的滋味。最清晰的感觉是饿,俄国某文豪那句“饥饿像影子一样跟着我”,是这十天生活的最好写照。前几天,他用白粉在地上写过一个求援词,很风骚的魏碑字体,编了套某某大学生落难羊城的故事,故事太老套,远不如街上那些缺胳膊瞎眼残疾的惹人同情,勉强混了两天饭钱,之后被一帮子乞丐追打他才明白,和当警察一样,要饭也得讲个出身,不是想干就能干了的;再之后他混迹粤东街头的晚市,在露天大排挡洗碗刷盘子,干了几日管饭不要工钱的活,不过昨天摊档被城管拉走后,又断了他的活路。今天还是有收获的,无意中碰到了花市的旺季,一天搬运,管了两顿盒饭外加三十块钱工资。

这就是全部的家当了,除了如影随形的饥饿感,他还能清晰地感觉同围人眼中的冷漠、鄙夷、不屑,这次莫名其妙的任务,他猜测也许是那位老警给新人的历练,就像所有扯淡玄幻小说中的打怪升级一样,只不过对于钢筋水泥丛林里的同类,可要比深山恶林的魔兽恐怖多了。

走啊,走啊……每天就这么漫无目标,浑浑噩噩地走着。

这步子迈得为什么这么沉重,心里为什么这么悲催呢?

他在想着家里,那个温馨的环境,舒适的沙发;他在想着家乡,这个时候,是不是还在下雪,冰天雪地的北国,比这温热难熬的南地对他来说要舒服得多;他在想着那帮子狐朋狗友,也不知道他们落难到了这个城市的哪个角落,是不是也像自己一样,因为人格被降到了底线以下活着而开始怀疑活着的意义。

早春的羊城,恰如北方的仲夏的气候一样,傍晚的凉爽中带着温热,汪慎修一路想着,不知不觉地走到了繁华的黄埔路,车流灯海中,他伫立地街头,迷茫的眼睛看着陌生的街市,又一次有了多愁善感的心境。

同学给他起外号叫汉奸,一是因为脸白,和别人显得格格不入;二是因为他经常说一些倾慕欧美田园式生活的论调,在这个国度拥有那号资产阶级的腐朽思想,可不是汉奸是什么。他懒得争辨,总是“哥的风骚你们看不懂”来自慰一句。

而此时他看到了让他倾慕的风骚,这摩天的楼宇,可能有着多少富商巨贾、这不息的车流中,过去的豪车可能载着多少欲男性女。那一掷千金、倚红偎翠的风骚,即便再被人诟病,可又何尝不是每一个男人的梦想。

“妈的……活得太窝囊了。这么回去更窝囊。”

他突然境由心生,是看到了一辆宝马车里下来的帅哥,没他帅的哥,不过比他潇洒地站在车前,等着一位裙装的丽人挽起胳膊,两人相偎着进了酒店。

一刹那的顿悟让他改变的初衷,本来准备进市区吃顿饱饭,然后打电话求援,结束这十天近乎侮辱人格的训练的。他踌蹰了,又漫步走着,路过一家超市时,把仅有三十块换了一包高档烟,浓浓地抽了一口,惬意地感受着尼古丁给脑子带来的眩晕,甩了下半长的发型,在他觉得自己的风骚不会让别人看出是个穷光蛋之后,他迈步向一个灯红酒绿的地方去了。

帝豪夜总会。

太他妈寂寞了,与其窝囊地走回去,倒不如让他们来接我。看到黄埔路终段的巨大霓虹广告时,他如是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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