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这么简单?”凌母的眉毛蹙得很深,“就因为他工作忙吵架?就这样,你就想去魔都?”
和郑庭赫呆的久了,凌雪也初步具备了些说瞎话的能力,她张口就来:“赌气嘛,谁让他一直不来找我低头?如果不是知道我要去魔都,他岂不是还不会来?”
凌母深深的看了女儿一眼,勉强相信了女儿的话,她握住女儿的手,轻声问道:“这次不去魔都了吧?”
“暂时不去了,”凌雪抿了抿嘴,“之后看他表现。”
凌母闻言,笑了笑,转头看向厨房方向。
在她的眼里,未来的女婿应该是斯斯文文,白白净净,彬彬有礼,谈吐得体。
不抽烟不酗酒,不说脏话不打架。
眼前的年轻人,外貌自然是无可挑剔,但凌母隐隐觉得,这人和斯文、温良恭俭这些词,应该是不沾边。
四十分钟的时间,郑庭赫做好了一桌的菜肴,五菜一汤,很是丰盛,这或许是凌雪明天要去魔都的缘故,凌家才在晚餐准备了如此丰富的菜肴。
之所以短短四十分钟郑庭赫就能做出一桌菜,也是幸亏凌父之前就打好了底子,不然郑庭赫厨艺再高超,也不可能短时间内发挥出来。
只穿着一件白衬衫的郑大少爷系着围裙,将饭菜端上餐桌,对着凌父凌母笑道:“叔叔阿姨,快来尝尝做的怎么样。”
说完,郑庭赫为了挣点印象分,正准备继续回厨房收拾,却被凌父一把拉住胳膊:“别忙活了,一会儿让你阿姨收拾,会喝酒不?”
如果说女婿上门第一关,是丈母娘的考验,那第二关,自然就是老丈人的酒桌考验了。
“会喝那么一点点。”郑庭赫很是腼腆的说道。
“好!”凌父哈哈一笑,“男人哪有不喝酒的?来!咱爷俩喝点。”
说完,凌父就让女儿去拿了一瓶五粮液打开,给郑庭赫倒满,又给自己满上一杯。
让郑庭赫诧异的是,一向喜欢喝酒的凌雪,居然在餐桌上滴酒未沾,只是喝排骨汤。
转性了?
“叔叔,尝尝这个辣子鸡,不知道你和阿姨能不能吃辣,我没敢放太多干辣椒。”
“阿姨,来喝汤。”
郑庭赫在开始献殷勤,刷印象分。
“雪儿,你怎么回事?”面对凌雪,郑庭赫神情一肃,“叔叔阿姨都还没动筷子,你怎么还先动了?”
凌雪恶狠狠的瞪了小混蛋一眼:“闭嘴!吃你的饭!”
郑庭赫有些委屈的抿了抿嘴,又凶我。
“哈哈,”凌父大笑,端起酒杯和郑庭赫碰了一下,“我们家没这么多规矩,快动筷子。”
凌父对郑庭赫观感还不错,很简单的一点,现在有几个在外面忙事业的男人愿意下厨?而且手艺还不错?
在热衷做饭的凌父看来,愿意为女人下厨的男人,再坏也坏不到哪儿去。
凌母接过郑庭赫殷勤递过来的排骨汤,柔和的笑了笑。
虽然眼前这家伙,和她心目中的理想型女婿有些出入,但好歹厨艺是真不错,这做的几道菜,比老头子好吃多了。
“小郑,你经常做饭?”凌母吃了几口菜肴,不禁问道。
“嗯,”郑庭赫点了点头,“我妈常年在国外,我爸又忙事业,经常不着家,我熟能生巧,做着做着就会了。”
“难怪年纪轻轻就开始创业,”凌父又和郑庭赫喝了一杯,“你这孩子,自立的早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