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如此,坎森。诺威尔的“红斗牛”酒馆里,依然每天都坐满了一群群肩扛大刀,身穿盔甲的佣兵。被白蚁蛀食得到处都是斑驳孔洞的木桌上,也依旧摆满了一杯杯价格不菲的掺水饮料。当然,天底下没有白吃的午餐。这些甘心忍受欺骗与压榨的顾客也不是那种钱多了没地方花,硬要往别人口袋里塞的傻瓜。他们之所以呆在这里喝着淡而无味劣酒的原因其实很简单就是为了能够找到一个出得起大价钱,雇佣自己做保镖的主顾。一方面让他们出钱为自己买更多的好酒,另外一方面也能够让自己口袋里那几个可怜的角子数量增加一些。
现在走进酒馆的这批人显然正是能够令雇佣兵们心动的角色。
一袭充满异国风情的白色长袍,一张蒙在干净丝绸围巾后面不知究竟的脸,一双透射出谨慎与小心光芒的眼睛。所有的一切都表明,这个刚刚走进酒馆大门的客人来自遥远而神秘的东方大陆。
仔细探究别人身份是雇佣兵们一般都不会去考虑的问题。他们最关心的就是钱,就是对方能够出到多少钱来买自己的命。而这个异国客商显然属于那种很有钱的主儿,这一点从他手上戴着的钻石戒指就可以看得出来。特别是跟在其身后那几名随从腰间沉甸甸的钱袋更是让几名潦倒的佣兵瞪得鼓出了自己的双眼。
“哦!我说怎么今天房顶的喜鹊叽叽喳喳叫个不停,原来它是早就知道有贵客上门啊!呵呵!尊敬的客人,欢迎光临本城最好的酒店。相信您一定是听过‘红斗牛’独家釀造大麦酒的名声,这才专程找来的吧?来来来,请这边坐。”肥胖的酒馆老板殷勤的鞠躬与献媚的微笑换来的后果就是脸上和腰间的赘肉层层叠加,很快在其颈、腹部形成一个又一个明显粗大的肉体救生圈环绕在一起,那模样活像个用双腿站立的软体菜青虫。巨大的身体压力使他那张酒色过度的脸憋得涨红青紫,再加上炎热的天气,酒馆老板的脑门上很快就渗出了一滴滴散发着油亮光芒的透明汗珠。
不过,这样努力艰苦工作并不是没有回报。几秒钟后,坎森。诺威尔欣慰地看到在他的殷切招呼下,白袍客人及随从等一行五人,终于按照他的意愿把屁股结结实实地压在了“红斗牛”中央唯一一套还能算是干净且完整的椅子上。
“斯威森,去地窖里拿一桶最好的大麦酒来,要最清凉的那种!萝莎,快去后院摘点最新鲜的果子来给客人。斯普文特,你这该死的家伙,你怎么当的堂倌儿?这是几位大爷能用的杯子吗?你瞎了眼了,没见人家有多高贵吗?快把这该死的木头酒杯换了,要最高级的那种,闪闪发亮的那种。对!就是银制的那种!”
小酒馆里乱哄哄的,被老板使唤得鸡飞狗跳的堂倌儿和吧女手忙脚乱地按照他的命令到处忙活着自己要做的事。众多的佣兵与冒险者们也神情冷漠地看着现场混乱的局面。这种事情每天都会发生几次,早就已经见怪不怪。他们最关心的,只是这些被坎森老板尊称为“贵客”的家伙究竟会不会看上自己拥有的武力。
与此同时,“红斗牛”本来就不大的门口悄悄溜进两个看上去只有十一、二岁的小孩,慢慢走近了距离白袍客人不远的一把椅子后面。用充满天真无邪的眼神好奇地打量着这些来自另外一块大陆的客人。特别是其中一个较小的孩子,更是直勾勾地盯着其中一名客人腰间的烟袋看个不停,一根胖嘟嘟的小手指头也不由自主地放进了自己肉乎乎的小嘴里慢慢吮吸着。
老板的叫骂很有用,不多时候,酒和水果摆上了桌面。酒没有掺假,都是品味十足,百分之百的优质大麦酒,清凉可口。水果也很新鲜,都是刚刚摘下来的葡萄和醋栗。表皮光滑诱人,颜色也很鲜艳。特别是那些盛在竹篮里的葡萄,枝条的断口和果实表面还泛出些许微小的水珠,令人看了不由得食指大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