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雨婷虽然摇了头,却没有跟他客气:“前几天,在前面一家店看好了一个书包,挺贵的,好几百呢。趁此机会,正好宰你。”
“几百块钱也算贵?”
罗冲大手一挥:“买十个,塞满卫生纸,全挂在你身上!”
“去你的!”
宋雨婷想要锤他一下,但还是忍住了,因为这种略显亲密的动作,她从来没有对任何男生做过。尽管在现如今这年代,此类动作只是纯友谊的男女生之间也是不算什么。
玩笑归玩笑,通过她刚才的这番话,罗冲暗暗猜测:估摸着,她老爹应该是一位比较清廉的官老爷,最起码,不会给孩子养成大手大脚乱花钱的坏习惯。
真走着呢,罗冲突然看到了这么一幕:一个二十多岁的男人,紧跟在一个妙龄女子的身后,这个男人的动作姿态很是怪异,稍稍弯腰,手里拿着一个长长的大镊子,伸入前面女子的挎包里……
扒手!
他的动作极其娴熟,一看就是老手,眨眼功夫,就从女子的挎包里夹出了一个钱包。
手艺高超,按说,前方女子应该无知无察才对,但运气稍差的是,那女子路过一家商铺的时候,歪头朝橱窗里瞟了一眼,透过玻璃的镜面反光恰好看到了这个画面。
“小偷!”
女子顿时反应过来,转身的同时用力捂住挎包,但自己的钱包已经落入贼手,她只能下意识地惊声尖叫:“小偷,偷我钱包!”
被发现了,那个扒手却不慌张,拿着钱包转身就跑。妙龄女子急忙追赶,但脚下穿着足有七公分的高跟鞋,肯定是追不上对方的。
这种是事情,在各大城市里极为常见,并不稀奇,可以说时时刻刻都在发生。正常情况下,只要这些扒手的邪恶程度不超过三级,罗冲肯定不会把他们选定为猎杀目标,也就不会多管闲事。
但在今天,罗冲打算出手了,为的是在宋雨婷面前表现一下自己的正义感,以此来证实:哥哥我,是个好人。
可是,没等罗冲出手,正在逃跑的扒手就被人拦下了。
扒手跑了没几步,路过一个彪形壮汉的身边之时,那壮汉左脚一绊,扒手顿失平衡,噗通一下,一个狗吃屎扑到在地,紧接着,就被壮汉掐住后脖颈子按住了。
钱包也从小偷手中飞出,掉落路边。
失窃的女子急赶过来,捡起自己的钱包,然后,竟然二话不说,颠颠颠颠地迈着小碎步跑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