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的是街道中心,但是他真正走进去之后才发现,这个所谓的小镇压根就是一个不大的最多只有一千多人的小型聚集地罢了,街道也是短短的不到100米长,根本没有什么太好的地方可以让他停下开始表演。
也许确实有点太偏远了,信息的传播太慢了吧,哪怕潇洒哥的体型还有他的造型都很引人注意,哪怕他没有戴墨镜也没有做出任何的掩饰,但是很遗憾的是,居然没有一个人认出他这个“大明星”。
“居然没有谁知道我?”
当潇洒哥再次迎面与好几个打量了一下他的路人错身而过后,他终于自言自语的嘀咕了起来。
语气很复杂,说不出是什么感觉,本来他以为自己已经快要习惯了被“粉丝”们围堵的,本来他已经害怕被那些“粉丝”追着要签名的,但是现在,当他发现自己其实并不是想象中那样绝对被瞩目的时候,他的心中反而有一种不舒服的感觉了。
做明星的最怕的是什么?那当然是怕被记者和粉丝们集体遗忘了!
就算不是为了钱途而担心,他们也怕被遗忘,因为那将意味着他的存在感从此无足轻重了,就像路人甲一样。这种滋味岂是那些享受过镁光灯和欢呼声、掌声的明星们所能轻易承受的?
可是现在,潇洒哥却提前“享受”到了,哪怕他昨天晚上才对着几十号记者意气风发过,哪怕他很明白这种“冷遇”其实是有客观原因的,但是,他就是觉得有点沮丧。
原来哥距离真正的大明星还差的很远呢!要是刘德化这种巨星来到这里的话,恐怕早就被大家认出来并强烈的包围住了吧?
“我一定要真正的成为大明星,有华人的地方就一定要有我的粉丝那种!”
站住脚步矗立片刻后,某人再一次坚定的握着拳头发下了誓言。
然后,他扫视了一下周围的环境,直接就拿出了自己的吉他,站在原地就“叮叮叮”的拨弄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