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秋以前曾经来过南宁,所以和苏鹏约定了见面的地方,是在南宁城中一家有名的酒楼,名字比较普通,叫做鸿福酒楼。
那酒楼名字虽然土了一点,但是酒楼的师傅和美酒着实都是极好的,尤其是大厨做的一道红烧蹄筋,更是享誉整个南宁城,是到南宁城必吃的一道菜。
只是这菜价格也真是不便宜,一道大厨点名做的红烧蹄筋,要卖黄金十两,而且一天只卖十道,售完明日请早。
十两黄金,就等于苏鹏世界十五万人民币,这菜如此贵,可是江湖上有钱人真是不少,每天鸿福酒楼都是爆满,不少人专门为等这道红烧蹄筋,有些时候还会因此打起来。
不过鸿福酒楼却依然故我,这道菜每天只卖十道,却更加受到人们追捧,在南宁十分出名。
苏鹏和杜秋,约定的就是在这鸿福酒楼。
这家酒楼在南宁城之中十分有名,苏鹏略微打听就找到那里,很快找到那里,这家酒楼门脸极为宽阔,高三层,一层爆满,果然十分热闹。
苏鹏见了一楼那爆满的人,就知道杜秋肯定不在这一层,杜秋虽然为人很随意,但是也不是喜欢嘈杂的性子,而且他刚刚完成护送,身上不缺金钱,肯定要选个环境。
于是苏鹏,直接就向楼上走去。
果然,苏鹏在二楼窗口一个雅座,看到了杜秋。
此时,他的桌面上有一盘份量很足的蹄筋,另外有几个小菜,外加一坛老酒,正在那里自饮自酌。
苏鹏见了,便走了过去。
杜秋见了苏鹏。点了点头,苏鹏也没客气,坐在他的对面。
“苏老弟。尝尝这道红烧蹄筋,是这家酒楼的招牌菜。一天只卖十份,我抢了三天,才抢到这么一份。”
杜秋对苏鹏说道,说着叫过来小二,叫他加一副碗筷,并上一坛老酒来。
碗筷很快上来,苏鹏唱了一口那蹄筋。果然入口劲道,味道十分香醇独特,口感超乎寻常的好,而且似乎加了密料调制。香料味道很好却没有夺走食材本身的味道,火候也刚刚好,却是是难得的美味。
苏鹏食指大动,不由多吃了两块。
杜秋微笑看着苏鹏,苏鹏将东西吃了下去。才点头,道:“果然味道极好,不愧为招牌菜。”
“是啊,尤其是这家酒楼,虽然卖的份数少。但是量很足,不是那么小家子气。”
杜秋也赞道,他吃了口蹄筋,才将筷子放下,道:“老弟一路来这里,有没有遇到什么麻烦?”
苏鹏点点头,把两人分别遇到的事情讲了一遍,不过苏鹏没有将梦貘为妖的事情,只是含糊略过,说是自己使用手段,料理了真神教的那几人。
杜秋听了,点了点头,道:“因为在阳德城出了事情,金主很是着急,我们快马加鞭赶路,我比老弟早三天到了南宁,到了这里之后,我便写下书信,将我在阳德城和苏老弟你对真神教的见闻写成书信,一口气发了六十多封,给天下朋友,要这些朋友留意江湖之中出现的这股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