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无非是吃亏在我们这商标注册下来才六七年,历史不够悠久,加上辣酱毕竟不是全国所有省份的人民都爱吃的,所以覆盖面和知名度还差点火候。
但是我们合作的事务所都说了,绝对不会误了08年驰名的大事!到时候我们的注册商标勉强也有10年了,上面再给造势,肯定是能过的嘛——目前在辣酱这个行当,国内谁做得比我们好?只要辣酱行业还出驰名,那就肯定是我们家嘛!”
听潘华这番话里的语气,就好像品牌代理事务所是可有可无的,只要花上区区100多万,然后别的什么都不干,在那儿躺三年,等商标自己驰名就行了。
要是真如他所说的这么简单,那冯见雄的重要性确实会无足轻重很多。
可惜,冯见雄的反应完全出乎了潘华的预料。
冯见雄完全没有讨价还价和强调自己重要性的意思,而是用一种轻蔑的夸张语气震惊:
“3年?潘总,如今电商发展这么快,快消品品牌洗牌也那么激烈,听说连米国人那边的亚马逊都在准备开快消品零售,说不定你们的辣酱还能被米国人热捧炒作!等三年黄花菜都凉了!早就被假货淹没了!
你原先委托的法务顾问单位,居然告诉你还要3年才能驰名?这种意见也太不负责任了!你难道没看我的方案么?我说的是让你半年之内就驰名——到07年春节之前,就驰名!”
冯见雄这番话说完,史妮可自然也要帮衬着扫盲解释几句:“潘总,您可能不知道,国家外经贸部门对驰名和非驰名品牌的保护力度是大不一样的。
如果是全国驰名的品牌,全国海关在出口商品过关检验的时候,如果查到出货单位和品牌报备不合、也拿不出经销/代理合同的情况,那么海关就会主动依职权扣押这些疑似假货的东西,然后主动联系驰名品牌持有单位核实。如果是非驰名商标,那就只有贵公司亲自派人去搜集情报、主动申请举报请海关查扣了。相信贵公司目前每年对于查访假冒也是疲于奔命吧……”
好在潘华也懂一点儿驰名的好处,连忙制止了史妮可后续的普法废话:“这事儿我知道!驰名了有多大好处我都知道!不用你说。”
于是史妮可后续那十几条法条解读的废话,也就没必要再说出来占用篇幅了。
潘华最后想了想,说:“那这样吧,一会儿我叫上李总,咱一起喝一个。你爽快点给个价钱。合适了,你就把具体方案说一下,能委托的,我们就当交了这个朋友!”
“可以,不过我觉得我还是先报价、然后承诺结果比较好。如果想听我的详细方案,听完之后可就不能反悔了——因为但凡被我发现你们想窃取我的思路,找别人单干,哪怕你们最后成功驰名了,我也有办法举报死你们造假。”